1月25日下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闭幕。大会期间,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彰显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时代风采。江苏省政协委员刘茂通提交议案,建议加快推进全省金融专门审判机构建设。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2021-2023)统计,2021年以来,江苏法院新收一审金融商事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截至2023年10月31日,江苏法院新收一审金融商事案件共479986件,涉案标的额共4617.66亿元。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全省法院受理一审金融犯罪案件共2971件。从新收一审金融商事案件收案标的额看,收案标的额占比不断增大。
刘茂通对此展开调研,发现金融法庭或者金融审判庭等金融专门审判机构的设立工作还没有全面实施,全省13个设区市只有盐城、宿迁、连云港3家中级人民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基层法院也只有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和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家法院成立金融法庭,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金融审判工作的需要。
“加快推进金融专门审判机构建设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这将为推动全省开展多元化调解,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增强金融审判的专业功能,加强金融案件大数据收集、分析,从而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刘茂通说。
他建议,在全省各设区市推广设立基层法院金融法庭,在基层法院金融法庭成熟运行的基础上,在全省各设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设立金融法庭;进一步明确和科学设置基层法院金融法庭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的管辖范围;加大引进和培养金融审判人才,为金融专门审判机构集聚专业力量。(文/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