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检察院构建民事支持起诉新模式 助力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23-10-24 16:06:01|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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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标对表人民群众在民生、民利、公平、正义等方面更高层次的司法需求,聚焦诉讼能力偏弱的特殊群体,用心用情帮助解决

  泰兴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标对表人民群众在民生、民利、公平、正义等方面更高层次的司法需求,聚焦诉讼能力偏弱的特殊群体,用心用情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2021年以来,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2件,其中受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28件,帮助99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166.5万元;办理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2件、支持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纠纷1件、支持被家暴妇女起诉离婚1件,为服务地方发展大局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一、构建维权体系,打通支持起诉“绿色通道”。积极履职,探索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分别会同司法局、人社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与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弱势就业群体权益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着力构建“支持仲裁+支持起诉+法律援助”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实现全方位“无缝对接”,最大限度保障弱势群体获得实质法律帮助。自该机制出台以来,我院共支持16名农民工起诉,追回薪资774483.72元。

  二、突破思维禁锢,找准支持起诉职能定位。遵循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聚焦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主题,积极探索完善支持起诉职能,通过支持起诉拓展民事检察服务社会渠道,积极修复被损害的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我院办理的张某离婚纠纷一案,离婚本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但考虑到张某长期遭受家暴,并引发了重伤的后果,诉讼能力较弱,遂支持其提起诉讼。同时,为帮助未成年家庭成员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专程至通州监狱内会见当事人,传递了一份张某亲笔书写的“家书”,促使当事人认罪悔罪,主动表明接受改造、保证不会再伤害张某及其女儿,促成修复了社会关系。切实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践行枫桥经验,提升支持起诉工作质效。立足检察职能,将“枫桥经验”贯穿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努力在检察环节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受理支持起诉案件后,先详细了解申请人所想所需所急,找准矛盾症结所在,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积极引导其双方达成和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如我院办理的九旬老人赡养纠纷一案,老人与三位子女就赡养问题发生纠纷,检察机关支持老人进行诉讼,考虑到老人生活陷入了实际困难,根结仍在无法得到足额的生活保障,仅仅诉讼成功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检察官与法官遂开展了庭后调解,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赡养方案,由三位子女每月共同负担老人4000元的生活费,让老人能够老有所依、安享晚年。

  四、转变工作视角,拓展支持起诉案件来源。对内与刑事、控申等部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办理机制,疏通“内部”线索梗阻。对外加强与民政局、法律服务所、妇联、残联等部门协同配合,同时借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宣传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支持起诉工作内容,增强民事检察职能的公众知晓度,拓展当事人申请的案源渠道,切实让广大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文/孙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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