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找到他了!”9月13日下午5点,申请人在发现被执行人踪迹时,立马电话联系到泰兴法院,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拖欠两位农民工的工资。在审理阶段,三人本已达成调解,约定分期给付,但被执行人在按约履行一期后,就拒不履行。迫于生计的问题,申请人遂向泰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财产查询过程中,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人不愿再多等待,就委托朋友多方打听,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9月13日下午,申请人得知被执行人目前在南京承包了一个小工程,还有几天项目就要完工了。申请人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联系到法院,希望法院能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
考虑到申请人的现实情况,以及被执行人工程结束后又将“消失”,9月14日的上午,泰兴法院立即安排执行干警前往南京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
当执行干警到南京与申请人“接头”成功后,很顺利地“遇到”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却谎称工程还未结算,所以现在没有钱来履行义务。“因你未按规定时间向法院申报财产,若此次不能达成和解,你将被拘传至泰兴法院。”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考虑到自己在南京的工程即将完工,权衡利弊之后,联系了自己的配偶前来给付。最终两名农民工工资现场给付完毕。
法官提醒:
在目前案多人少的环境下,申请执行的案件仅仅依靠法院很难全面及时地关注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资金动向,因此申请人的配合尤为重要。本案正是因为申请人与法院的共同配合,才能在一天不到的时间里高效执行,现场给付到位。所以申请人要将收到的有效的信息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这些线索对案件的执行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文/张璇 戴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