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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受阻后 法官来到施工现场……

发布时间:2023-03-13 14:09:51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严超  |   责任编辑:DH010
国家电网江苏公司某项目负责人给泰兴市虹桥法庭发来信息,感谢法庭解决了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重点项目凤城-梅里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施工中的难题。

  “感谢虹桥法庭,工程项目如期通电了!”

  近日,国家电网江苏公司某项目负责人给泰兴市虹桥法庭发来信息,感谢法庭解决了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重点项目凤城-梅里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施工中的难题。

  不久前,泰兴法院受理了一起辖区某村村民张某诉国家电网江苏省分公司排除妨碍纠纷,要求国网江苏公司拆除已建好的高架电网。

  案涉高架电网线路系经江苏发改委批复的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重点项目凤城-梅里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部分线路,起自泰州凤城,止于无锡梅里。建成投运后,可将长江北岸的新能源电力源源不断地送往江南,全面提升长三角地区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工程进度,今年3月该工程就将实现通电。

  涉及到关乎地区经济发展大局的重点项目,必须依法稳妥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泰兴法院虹桥法庭组织专班负责此案处置,案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第一手资料。

  经走访,承办人了解到,项目工程影响到的村民都已经搬迁,而原告认为补偿方案和自己的心理预期差距较大,一直未能同意搬迁。现在电塔建成后,高压电线从自家屋顶经过,原告就向法院提起排除妨碍诉讼。

  “他常年在外省定居,村里也没啥亲近的朋友。”村干部为难地跟承办法官说:“他另外还提起诉了一个行政诉讼的案件,也没有化解呢……”

  为了一体化解三起纠纷,两个诉讼,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以及辖区政府对接处理方案,共同推进协调解决。经过多轮电话沟通,承办人基本了解了原告的诉求,也知晓了他提起诉讼的原因——原告认为补偿标准与心里期望值落差较大,自己本人常年在外,可能受到了不公平对待。

  了解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承办法官随即组织了圆桌调解——原告以及代理律师、国网公司、镇村干部等,涉及到的人员和部门都坐在一起,面对面交流。经过承办法官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向其公开了该地段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同类型拆迁户的补偿标准。

  “民事权利的行使也要受到公共利益框架的限制,应该合法合理主张赔偿标准。”误会解除了,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做起了原被告的工作。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最终原告顺利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自愿交房并撤回了本案民事诉讼及诉政府的行政诉讼,一次性化解了两起诉讼,三起纠纷。(文/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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