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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起纠纷 上门调解唤亲情

发布时间:2023-01-26 10:44:30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董雯  |   责任编辑:DH020
1月18日,农历腊月二十七,兴化法院少家庭庭长颜莉曾、员额法官朱锦程一行,来到市文峰社区,就一起赡养纠纷案现场进行调解。

赡养老人起纠纷 上门调解唤亲情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1月18日,农历腊月二十七,兴化法院少家庭庭长颜莉曾、员额法官朱锦程一行,来到市文峰社区,就一起赡养纠纷案现场进行调解。

  今年74高龄的郭大爷一直与小儿子一家居住在仅有两间房间的屋子里,郭大爷住一间,小儿子夫妇和孙女同住一间,而今年已26岁的孙子则独自住在客厅。眼看着子女一天天长大,再过两年儿子也快成家了,再继续住在客厅实在不太方便,于是小儿子夫妇商量着能不能让郭大爷出去租房住或者搬到大儿子家居住。但郭大爷认为房子是自己建的,坚决不同意搬出去,而且自己年岁已高,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于情于理,小儿子都应该赡养自己。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关系也越来越差,甚至多次报警。后来,郭大爷一纸诉状将小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并要小儿子支付赡养费。

  承办法官朱锦程受理案件后,仔细查看了案情,发现该案并非单纯的赡养纠纷,双方均有难处,如单纯的就案判案,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

  考虑到郭大爷年岁已高,行动不便,朱锦程决定上门调解。

  围着一张小小的四方桌,颜莉曾和朱锦程以尊重老人意愿、维护家庭和谐为原则,从情、理、法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调解,充分倾听他们的想法。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一家人从最初的纷争不断、互相申斥到心平气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郭大爷同意就近租房居住,两个儿子共同承担房租费,并按月给付抚养费。

  多年来,兴化法院始终秉持便民利民理念,积极搭建家事审理“绿色通道”,通过开展上门调解、巡回法庭、走访慰问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络,在法官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图文/董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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