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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辖区环境资源一审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9 10:32:44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DH020
进一步推进洪泽湖水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决定,淮安市淮阴区辖区内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原由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辖区环境资源一审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进一步推进洪泽湖水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决定,淮安市淮阴区辖区内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原由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现调整为由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淮安市淮阴区辖区内环境资源一审案件由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受理。

  二、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为盱眙县二环路18号;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办公地址为盱眙县管仲镇叔牙大街。

  特此公告。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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