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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2-11-18 11:00:29  |   来源:中国网·美丽南通  |   作者:陆建国 苏锦安  |   责任编辑:DH0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以及公安部总体安排,南通市公安局全面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

  中国网·美丽南通讯 11月19日起,南通市公安局将全面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符合条件的16个省市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在现居住地派出所或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无需返回户籍地申领。这是南通公安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推出的又一便民举措。

  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以及公安部总体安排,南通市公安局全面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11月19日起,上海、安徽、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16个省市自治区的户籍居民,在南通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本人可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或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签订书面承诺书,交验证明材料,即可办理,避免来回奔波。

  申领所需材料也不复杂,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申请人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申请人需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提供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对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则需回户籍所在地申领。

  此外,选择“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也无需缴纳工本费。领取发放与省内证件一致,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群众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受理机关领取或自愿申请邮寄业务(邮费自理),证件直接寄递到指定地点。

  “让群众办事更便捷,避免多跑路,不用往返周折,同时也是有效服务人口流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杨成表示,当前,群众和企业的跨省办事需求与日俱增,居民身份证办理是一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今后还将增强“跨省通办”数据共享支撑能力,逐步扩大受理省份,让更多群众收益。

  据悉,早在2016年,南通公安机关就开始提供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服务。仅去年以来,就为外省市人员换、补领居民身份证13.6万余张。(文/陆建国 苏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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