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如东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的深度、广度,有效促使人民陪审员履职、尽责。目前,如东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49人,近三年共参审案件4000余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规范日常管理,完善履职保障。制定《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庭审“八不得”》等规章制度,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司法礼仪、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实行“政治部管理、业务庭使用”,政治部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各业务庭根据案件需要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审。落实个案随机抽取机制,政治部在各庭室提出申请后,通过系统随机抽选陪审员,最大程度保证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把人民陪审员培训纳入院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完善培训机制,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邀请资深法官讲解《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职责范围、履职重点、参审礼仪与技巧等知识,通过案例研讨、座谈会、优秀陪审员谈心得体会等方式,不断增强陪审员陪审能力,促进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同时组建人民陪审员微信工作群,适时发布案例选编、培训资料、工作通知等。截止目前,共开展培训4次,涉及人数200余人。
严格考核机制,增强履职成效。建立陪审员负面清单,各业务庭日常对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质量、遵守审判纪律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政治部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每年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切实增强陪审员荣誉感,提升参审积极性。近三年表彰优秀陪审员20余人。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的、履职不当的、不适合担任陪审员职务的,及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2021年对因工作调动、被纳入失信名单等不能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11名陪审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文/陈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