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房地产纠纷处置化解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日前,泰州中院民一庭庭长王军强一行专题调研指导兴化法院房地产审判工作。兴化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徐开勇,民一庭相关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民一庭庭长唐昌国详细介绍了我院审理的房地产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王军强庭长指出,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一是要坚持多方联动,将工作重心前移。对于已售、逾期、难交付的房地产案件,要及时与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力争把案件化解在诉前;要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加强法官审判业务指导,在批量案件的化解中下硬功夫。二是要发挥判决的示范引领作用,促成类案调解解决,争取达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成效。三是要注重保障民生,对涉及楼房交付的案件,慎重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
最后,与会人员还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动争议等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图文/李桂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