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多维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兴化市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座谈会

2022-06-22 11:09:00|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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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下午,兴化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座谈会,泰州中院与医药高新区法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兴化市住建局、兴化市司法局等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座谈,会议就人

多元多维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兴化市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座谈会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6月20日下午,兴化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座谈会,泰州中院与医药高新区法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兴化市住建局、兴化市司法局等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座谈,会议就人民法院如何更好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展开讨论。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结合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和具体案例,对兴化地区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突出、难点较多的土地征收工作如何依法依规开展作出指导意见。

  泰州中院行政庭负责人蔡鹏表示,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离不开司法局与各行政机关的重视和配合,为实现行政纠纷败诉率、发案率的双下降,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一是要积极转变观念,加强自我纠错意识。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发现部分行政机关明知行政行为应当撤销,却出于政策或考核的要求不愿意主动撤销、自我纠错,这样必然导致行政败诉,而且这样的判决无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群众效果,也不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二是要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的作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率较高,但效果却偏离了机制本质。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仅仅出一下庭、应一下诉,并没有实质参与到纠纷化解中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机制目的是让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去钝化矛盾,及时促进纠纷的化解。三是要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今年5月份,泰州中院与泰州司法局联合出台多元调处中心运行规则,派出专员围绕工作职能,加强调解工作的推进,及时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指导;行政机关要加强与属地法院、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共同促进兴化的法治建设。

  营商环境是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兴化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充分认识到行政审判对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依托非集中管辖法院派员参与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的改革措施,兴化法院充分落实信息共享、诉前调解、司法建议、行政培训等多项举措,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贡献法院力量。(丁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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