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响水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有人为了蝇头小利,任意“出租”“出售”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账户,以为发了“横财”,殊不知这种“躺赚”方式已成为电诈犯罪滋生蔓延的帮凶。
四月中旬,响水县公安局接到线索称:居民张某某在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实名办理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其使用,并帮该团伙从事“跑分”业务。通过连日奋战,响水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据张某某交代,3月初,因为疫情原因一直赋闲在家的他收到远在厦门的朋友信息,说手头有一个轻松又赚钱的工作,只需要用自己的银行卡为赌客在某赌博平台上充值上分,平台按照保底工资300元一天,如果有人上分的话,再给予其千分之三的提成。张某某心动了,“我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再说我用的是自己的银行卡,碍不着别人,所以就答应了”。之后,张某某便只身前往厦门开始上班,几天下来,张某某获利3000余元。目前,张某某已被响水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跑分”一词很多人听起来会很陌生,其实所谓的“跑分”,就是在互联网上通过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帮助不法分子转移资金,从中赚取佣金,致使大量涉赌、涉诈资金被层层转移。还有一些“跑分”平台的“码商”通过贩卖、借用他人的支付宝、微信二维码进行收款,为境外赌场等非法平台收付、汇集资金,以达到“聚沙成塔”“分散转移”的目的。归根结底,都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
警方提示:一定要妥善保管以及注意自己账户的使用,包括第三方支付账户以及银行账户,甚至是一些收款二维码,都不要被不法之徒利用。也不要听信网络上一些兼职“跑分”的信息,你的账户一旦与这些违法犯罪的资金产生了关联,就很容易被公安机关司法冻结。轻则影响个人的征信,银行不会放贷款或者不给开户,严重的话还涉嫌洗钱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果参与这类“跑分”违法活动,会成为赌博、欺诈、色情等违法犯罪的“帮凶”。也会让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遭到泄露,有可能会遭到骚扰或者是通信诈骗等一系列影响安全的事情,得不偿失。(卜谋军 周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