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为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乡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响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结合自身职能优势,以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精准普惠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用法律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一是凝聚部门协作合力。由县司法局主动协调组织政法、财政、镇街党委政府、村(居)“两委”等部门单位,共同形成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合力,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列为履职尽责工作考核、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将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法治保障重点建设工程,实现压力传导,凝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力。
二是树立争先创优导向。按照一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负责一个镇(区)的原则,通过基层司法所,开展所所对接工作,连接好法律顾问服务与村居法律服务需求两个端口,综合考虑村(居)地理位置、社情民意等因素,请村(居)和法律顾问律师双向选择,促进供需对接。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纳入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年度考核,制定《响水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日常工作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合基层群众评价,司法所、县局双重考核结果,全面评价法律顾问服务质效,以考核促工作,全面树立树立争先创优导向,对拒不提供法律服务、履职不当导致问题复杂恶化的一票否决,建成“能者上、庸者下”的流动机制。
三是优化法律顾问机制。建立村居法律顾问信息公开机制,对包括法律顾问姓名、联系方式、所属法律机构、执业情况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群众选用。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签订审核项目合同、资产资源处置、重大矛盾纠纷调解等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律师服务农村“三权分置”、乡村企业法治体检、清廉村居建设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建立基层法治建设长效监督机制,定期排查优先处理敏感复杂案件,推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四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选派67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全县152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8小时,每年到村开展法讲座不少于4次,为村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建成村居法律顾问“法润民生”微信群,法律顾问定期在微信群里开展法治宣传,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使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以享受到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通过发送“一封公开信”,让更多村民知晓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印制“一张联系卡”,让村居顾问服务村民“零距离”。制作“一个工作牌”,亮明身份推动见面服务。建设“一个服务阵地”,提高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效率。 建立“一套服务台账”,真实记录法律顾问的服务痕迹。完善“一套工作制度”,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从细从实推动村(居)顾问从形式上的“全面覆盖”到实质上的“有效覆盖”,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江苏省响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