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日,如东法院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了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敲下了如东法院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第一槌”。
2022年1月10日,原告蔡某向如东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赵某支付所欠劳动报酬8000元。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被告赵某,遂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并依照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由一名审判员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该案。
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不仅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使司法资源配置得以进一步优化,司法效率得以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如东法院将严格把握独任制适用条件,准确识别筛选可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普通程序案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独任审理,实现简案快审,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戴钟玲 严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