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滨江镇:“滨滨有法” 悄然而至

2022-03-23 11:37:29| 来源:中国网·美丽泰州|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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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滨滨有法”邀请的嘉宾江苏博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姜丽君律师,围绕公路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探讨。活动中,姜律师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的形式为广大受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

泰兴市滨江镇:“滨滨有法” 悄然而至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本期滨滨有法到这里结束,感谢大家的共同参与,我们下期再见”,结束声落,泰兴市滨江镇“滨滨有法”大讲堂成功落下帷幕。

  “滨滨有法”大讲堂依托滨江镇综合指挥中心视频通讯系统,面向全镇各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和有法律需求的群众,每期邀请一位法官、检察官、警官或者律师作为特邀嘉宾,选定一个法律主题,共同探讨,实现线上讲法,实时互动。

  第一期“滨滨有法”邀请的嘉宾江苏博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姜丽君律师,围绕公路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探讨。活动中,姜律师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的形式为广大受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

  案例一:能否在公路上晾晒农作物?

  律师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共道路上晾晒农作物属于违法行为,交通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案例二:在公路上行驶,撞死宠物狗等要赔偿吗?

  律师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犯他人财产的,应当予以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宠物狗属于财产的范畴,如果被撞,就应给予对价赔偿。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具体来说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狗主人尽到安全责任义务(狗主人牵着狗),一般会判令驾驶人全责,进行赔偿;狗主人未尽安全责任义务,驾驶人正常行驶的,狗主人全责,在道德义务上,驾驶人给予狗主人适当安慰;狗主人未尽安全责任义务,车辆违章行驶的,双方均有责任,具体赔付应按照双方协商。

  案例三:能在公路两边随意修建建筑物吗?

  律师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如有违反,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四:车辆运输货物时,装载物可以随意装载吗?

  律师回应: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

  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五:能不能随意在公路边设标识,做广告等?

  律师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违反本法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田梦琪 蒋彬 丁佳萱) 

【责任编辑:D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