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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警示教育“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2-03-18 15:28:40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彭鹏  |   责任编辑:DH010
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零距离”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3月16日,兴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戴南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陈某某受贿罪一案。本次庭审邀请了兴化市各乡镇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参加旁听,以案释法,将法庭变为法治廉政教育的课堂,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陈某某利用担任戴南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监管、工程款拨付、环保检查、投资入股、纠纷调处、污水处理厂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3.9万元和一只男式手表。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一定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违法违纪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廉洁自律准则,正确使用手中的公权力。

  兴化法院将继续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引导领导干部时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努力为营造兴化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应有贡献。(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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