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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召开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拒执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1-26 20:07:20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周傲珺  |   责任编辑:DH020
1月26日,海门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拒执罪典型案例,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江南时报、中国网、海门融媒体等媒体记者应邀

海门法院召开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拒执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1月26日,海门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拒执罪典型案例,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江南时报、中国网、海门融媒体等媒体记者应邀出席。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燕,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建雷,党组成员、专委徐德等进行了发布,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杜开宇主持。

  在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上,黄燕对该院去年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她提到,2021年度,海门法院在审判执行、诉源治理、智慧法院、破产审判、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380件,结案14092件,同比增长26%,法官人均结案271件,位列全市第一,较好完成了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

  在另一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发布会上,郭建雷对2021年执行工作进行介绍,该院在2021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375件,推进“拒执罪”、“执转破”移送两项重点工作,加快进行执行规范化和“无纸化”建设。徐德发布该院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概况。2021年该院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11件11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了司法权威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审管办主任钱德华发布了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8件,商事案件1件。这些案例类型新颖且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一则有关食品安全的案例中,被告人徐某长期收购死山羊,并卖给被告人罗某等人。罗某通过加工后再销售给饭店,供消费者食用。经鉴定,此山羊肉属于非正常屠宰或死因不明,携带重大动物疫病病原体。罗某、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死山羊,侵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并以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决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罚处人民币二十四万六千元,判决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二千元。由此可见,海门法院高度重视民生的食品安全,对于相关的问题案件均采取严厉打击态度,维护食品安全秩序及公民生命安全。

  执行局局长顾洪健通报了该院选出的4个拒执罪的典型案例,全面展示了海门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积极作为和生动实践,引导群众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其中一个案例中,于某某驾驶其长期未年检且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与刘某某相撞后肇事逃逸,造成刘某某重伤,鉴定为十级伤残。但于某某拒不支付交通事故赔偿(约为13万余元),并将已查封的30只乳羊转移至扬州,又隐瞒转移工作收入,致判决难以执行。海门法院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判决于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这个案例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该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努力和成果。

海门法院召开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拒执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最后,案件承办法官就个案接受了媒体采访。(周傲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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