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11月4日,兴化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四巡回指导组组长丁锋一行赴兴化检察院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水清检蓝”重点项目评估指导。兴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成广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方扬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
指导组通过实地观摩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兴化垛田独特地域风貌,以及大邹镇村庄河道水环境,深入了解“水清检蓝”项目推进情况及工作成效。现场,指导组一行比对河道整治前的图片和实地河道及周边环境的现状,丁锋组长对检察院党组在“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上的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市检察院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体现出了三个特点:
一是搭准脉搏、定位精确。从环境污染对水环境的破坏这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入手,发放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
二是领导重视,推进有序。针对环境污染特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刑事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察,从源头根除水资源污染问题;
三是特色鲜明,富有成效。项目的开展能够立足检察职能,发挥监督优势,通过法治助力环境保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兴化市检察院党组将持续在“实”字上下更大功夫,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聚力聚焦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落地落实,确保做则必成、做就做好。(兴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