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助力连云港市申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性开展“文物长+检察长”文物安全管理机制,以法律监督补强相关行政执法手段、力量不足问题,进一步健全以明责、履责、担责、追责为核心的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体系,用法治的力量进一步提升海州古城的“颜值”和“气质”。
构建横向长效协调机制。推动出台《关于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起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联合督促整改、重点督办和专项整治等工作机制,深化与住建、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的协同,构建“文物长+检察长+N”的长效工作机制,合力保护辖区内文物安全。
开展专业化法律监督。出台海州区检察院《关于在开展古城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古城文物破坏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移送重点,确定处理流程与核查程序,形成高效、及时、全面的内部线索处理机制,构建以公益诉讼检察室为主导,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协作配合的文物保护格局。借助“外脑”智慧,搭建文物保护专家智库平台,解决文物损害论证和保护修缮专业技术问题。研发文物保护移动监督平台,通过文物保护数据指挥中心、无人机定期巡航、空气水质“快检”设备运用等手段,为文物损害线索摸排、证据固定、案件办理提供科学准确办案依据。
着眼社会化综合治理。紧盯检察建议效果跟踪,监督文物保护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既解近忧又谋远虑,结合实际精、准、实地提出检察建议的同时,发挥检察智慧,创新性的提出可行性建议,助推地方加强石刻类文物保护立法,推动堵漏建制、标本兼治。以“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文明健步走”等多种方式开展古城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助推古城文物保护社会化、自发性、常态化开展。与区文物保护志愿者协会合作,充分调动社会人才资源,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引领构建共管共治共享的文物保护格局。(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