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日前,兴化市政府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兴化市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开启了全市高质量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的“兴化模式”。
今年以来,针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特点和涉及民事纠纷实际情况,为有效推动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市司法局牵头制定了《实施方案》,着力构建“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程序规范、集成高效”的行政争议化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行政机关职能优势和专业特长,齐心协力共同实质性化解与各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
《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的领导职责、行政机关的主体职责和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督促职责。着力做好在行政管理工作始发阶段的民事纠纷、行政争议的化解;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发生的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努力实现行政复议案件数、被复议纠错数,行政诉讼案件数、败诉案件数“双环节双下降”,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外部环境。(法治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