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望,9月16日晚,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兴化法院执行局再次吹响执行集结号,开展节前集中执行行动,加快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确保老百姓安心过节。
申请执行人某粮店与被执行人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陈某某未履行货款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128938元。在前期的执行过程中,我院已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发现了陈某某及其车辆,见到法院要对其车辆进行强制扣押时,陈某某情绪比较激动,因现场围观人员较多,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承办法官再次告知其不主动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其认真反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陈某某已于17日上午将案款全部交齐。
该案同样是一起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魏某某2016年从申请人朱某某处购买沙石材料,货款一直没有结清。朱某某无奈将魏某某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魏某某给付朱某某货款13400元。判决生效后,魏某某只给付朱某某货款5000元,还有8400元货款没有及时给付。执行现场魏某某态度十分强硬,表示自己现在一分钱都拿不出来,执行干警遂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以及义正辞严的教育下,魏某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亲友将8400元履行到位,本案执行完毕。
第三起案件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时某拖欠某物业公司物业费3930元及滞纳金1000元至今没有履行到位。
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时某居住地点,当执行干警说明来意后,被执行人情绪一下激动起来,他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过多且存在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自己对判决不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将其带到法院做进一步调解工作,在法院调解室,执行干警耐心向其讲明若拒不配合执行,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带来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甚至被认定为拒执罪等对其极为不利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将所欠物业费及滞纳金汇至执行账户。
此次专项集中执行共查找被执行人住所4处,扣押汽车1辆,拘传被执行人4人,结案3起,执行到位金额14余万元。(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