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八旬老人驾电动车撞伤另一步行八旬老人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告诫广大老年朋友要合理选择出行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后果,否则得不偿失。
张老汉年逾八旬,因觉女儿厂里丢弃于厂房外的废品可惜,于是打算将废品运至废品收购站卖了。平日里张老汉出行基本靠电动车,于是张老汉就骑来家里的电动车将废品绑在电动车上,准备运至废品站。当张老汉骑行至一桥头路段时,因搭载废品太多影响驾驶,加之年纪太大掌控电动车不力,不慎将在路边步行的八旬王老太撞伤。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老汉负事故全部责任,王老太无责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老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余元。因张老汉无赔偿能力,经法院调解,张老汉女儿代为赔偿5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了结此案。
法官提醒:本案反映了当前老年人出行安全问题,需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虽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并未禁止老年人驾驶电动车,但老年人尤其是年纪较大的老年人因身体机能下降,驾驶能力减弱,加之对交通规则不熟悉且易忽视,驾驶电动车容易发生事故。所以广大老年朋友要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学习,尽量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外出,驾驶电动车时要严格准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出行。(如东法院 戴健 顾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