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021-08-20 10:57:57|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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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淮安市洪泽区法院坚持“低风险≠无风险”的防疫原则,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对审判执行工作和机关防疫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强化安保力量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日来,淮安市洪泽区法院坚持“低风险≠无风险”的防疫原则,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对审判执行工作和机关防疫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强化安保力量,确保审判、防疫“两手抓”“两不误”。

洪泽法院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为群众测量体温

  一是强化内部疫情防控。内部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要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体温异常人员,要求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检查治疗。落实内部公共区域每天2次消毒机制,每间办公室发放酒精、口罩等防疫物品,工作期间全程必须佩戴口罩。严格遵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隔离人员在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期间进行居家办公,根据隔离要求,隔离期满后才能上班。

  二是强化来院人员防疫工作。实行安检工作前置,在安检口外检查来院群众的健康码、行程卡,对老年人群体的健康码检查中,实行书面申报制度,进行法律后果告知,利用干警智能手机协助老年人查询行程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提倡网上提交材料,办理涉诉事宜,采用云上庭审,线上开庭,减少接触。对确需进入法院的人员,实行限员管理,按照接待容量的50%接待,其他人员有序等候进入。

  三是强化“执法办案+疫情防控”。为做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积极推进案件开庭审理,开设云上法庭、互联网法庭和露天法庭等,对确需现场开庭的庭审,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限制旁听人员,保持社交距离,确保空气流通。充分运用委托执行措施,积极运用网络查控机制,减少线下查控等。审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涉企案件执行,做到既不影响疫情防控,又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强制措施。切实做好“两手抓、两不误”,将疫情对执法办案工作的影响降到最小,有效提升全院质效水平。(吉云)

【责任编辑:DH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