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毅:高度重视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2021-07-18 07:50:35|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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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江苏省检察院举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毅发布了江苏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据介绍,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高度

熊毅:高度重视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7月16日,江苏省检察院举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毅发布了江苏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据介绍,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针对律师执业权利得不到依法保障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整改,持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取得显著成效,积极畅通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渠道,推动检律良性互动交流,努力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

  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车捷对发布内容进行了点评,江苏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叶正刚对发布的典型案例作了简要介绍并答记者问。会议由江苏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李建奇主持。

熊毅:高度重视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持续优化检察服务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16至2019年,律师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主要是通过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网。2019年9月,“12309中国检察网”正式发布上线,江苏省检察院将江苏检察门户网站、案管大数据平台律师预约、信息公开等服务实行集约化管理,实现各类检务信息一网发布公开。2016年以来全省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04236件、重要案件信息70116件、法律文书412157件。其中,2020年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数量均列全国第2位,在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上做出积极探索。

  熊毅介绍,江苏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上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多渠道查询服务。自主研发的案管大数据平台“权利保障”模块,共向律师及当事人主动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76万余条。江苏省检察机关主动保障律师知情权进行积极探索,与省司法厅会签了《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建立检律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对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管部门在送达公安机关的同时告知辩护律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对已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送达公安机关的同时告知辩护律师,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收到公安机关执行回执后24小时内告知辩护律师,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步告知辩护律师,均获得全省律师普遍好评。

  江苏检察机关积极推行电子卷宗,统一电子卷宗制卷标准,并要求在案件受理当日制作电子卷宗并及时流转,对律师刻录光盘不规范、未随案移送光盘等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有效解决了律师阅卷难的问题。而在探索开展异地阅卷方面,更是打通了律师网上阅卷的“最后一公里”,让江苏律师“一次也不用跑”就能完成阅卷工作。2020年疫情期间,江苏检察机关协同其它省、市检察机关通过异地委托、加密传输、邮寄光盘等方式完成183次外省律师、24次本省律师跨省异地阅卷申请、完成175次省内异地阅卷申请。近期,高检院将江苏列为律师互联网阅卷第二批试点,正在筹划软硬件环境的搭建。

熊毅:高度重视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畅通律师诉求渠道

  执业律师在行使诉讼权利时遇到了阻碍,请拨打“12309律师—检察长热线”。这是2019年8月,由江苏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开通的“12309律师—检察长热线”,对律师在行使诉讼权利遇到阻碍时实行专人办理,在接收到控告申诉受理后10日内审查终结,及时监督纠正。熊毅介绍,对于律师投诉较多的侦查机关不及时安排律师会见的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及时监督纠正。2019年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全省共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案件153件,查实110件,检察机关及时通知纠正10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2020年8月上中旬,省检察院委托省司法厅面向8349名律师进行问卷调查,对江苏省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总体评价基本满意以上比率为99.66%。

  江苏检察机关在与司法厅会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对所有案件,凡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要求检察机关应当及时认真听取。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律师听取意见申请 27759件次。对听取律师意见不充分、流于形式、不愿当面听取、不及时回应的,检察机关开展日常检查并有效落实。针对律师与在押人员会见难问题,严格要求各地派驻检察人员积极与各看守所联系沟通,并主动与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协调解决。2018年以来,江苏大部分地区开始推行快速会见,部分看守所试行周六预约会见。同时,江苏检察机关重视保障律师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对受理律师收集调取证据申请后依法审查办理。对确实需要的,都按规定及时收集调取,对不合理的取证要求予以阐释说明。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律师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材料442件。

  积极推进检律良性互动 构建“亲清”检律关系

  为推动检察官和律师良性互动,自2016年以来江苏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先后10次主持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积极构建“亲清”检律关系,在今年召开的第一次检律联席会议上,省检察院就开展公检法律同堂培训、邀请律师参与检察活动、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监督工作、建立检律互督互评工作机制、探索检律深度交流模式、建立定期联系会商机制等6个方面工作达成共识,形成相关推进举措。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方面巧借“外脑”,邀请律师参与疑难刑事、民行公益诉讼案件专家论证,为案件出谋划策、提供建议。

  熊毅介绍,江苏检察机关建立了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机制,积极邀请律师参与专家论证会,担任听证员,参与调解工作,借助律师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今年五月份举办的全省首届“公检法司”涉企、网络犯罪案件办理联合培训班,来自全省公安、检察、法院、律所的198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其中就有20名律师。培训围绕经济犯罪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并通过“六人谈”、小组讨论、模拟法庭等互动交流活动,积极推动检律良性协作关系,增进公检法律的互信和理解,为努力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迈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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