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破产审判“五一”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地方发展

2021-07-17 08:15:23|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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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上午,兴化法院联合泰州中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破产审判执行工作。该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徐开勇,民一庭庭长唐昌国参加新闻发布会,

构建破产审判“五一”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地方发展

构建破产审判“五一”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地方发展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7月16日上午,兴化法院联合泰州中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破产审判执行工作。该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徐开勇,民一庭庭长唐昌国参加新闻发布会,泰州市中院新闻办主任于波主持会议。

  据了解,2020年兴化法院受理破产申请65件,审结68件;全年共推动67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累计化解债务约12.13亿元,安置职工人数834人、清偿职工债权818.2万元,盘活土地资源近800亩,实现各项税费债权391.7万元,通过处置财产实现财政税款收入2680万元。

  今年以来,兴化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65件,预计可推动60余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盘活土地资源800余亩,化解职工债权千余人,通过处置财产实现财政税款收入数千万元。从破产案件所涉乡镇的地域来看,2020年至今受理的破产案件中,戴南镇、昭阳街道、经济开发区分别占比29.2、19.2%、9.2%、6.2%,与各乡镇的工业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从行业分布分析,不锈钢企业占比最高达19.23%。

构建破产审判“五一”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地方发展

  据徐开勇介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办理的兴化模式,总结出破产审判的“五个一”机制,即成立一个专班、建立一项制度、开通一个通道、推行一种模式、开立一个账户。2020年适用简化程序审理的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63.66天。府院联动机制实质性运行,2020年就形成专题会议纪要4个,顺利审结了12件超长期破产案件,其中包括5件超10年以上破产案件。严格破产专项基金使用,据统计,兴化法院共发放17笔、10.76万元的破产援助基金,用于支付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的报酬,充分调动管理人工作的积极性,有效畅通“执转破”绿色通道,建立内部协作配合机制,打破部门壁垒,简化移送程序,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企业快速导入破产程序,实现“执转破”案件“移得了”“立得上”“破得快”。

  下一步,兴化法院将在案件快速办理、审判信息化建设、破产重整、强化管理人履职上下功夫,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导向,以推进破产审判常态化为工作落脚点,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入破产审判,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上,徐开勇、唐昌国还就疫情期间如何按期召开债权人会议、保障外省、外市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府院联动机制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袁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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