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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院韩俊副院长督导金湖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15 11:49:40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张海霞  |   责任编辑:DH020
6月10日下午,淮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俊,审管办副主任王伏刚到金湖法院督导重点质效指标等工作。金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冬然,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仁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淮安市中院韩俊副院长督导金湖法院工作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6月10日下午,淮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俊,审管办副主任王伏刚到金湖法院督导重点质效指标等工作。金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冬然,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仁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管办主任杜新珍等参会。

  会上,徐冬然重点汇报了审判质效、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

淮安市中院韩俊副院长督导金湖法院工作

  韩俊对该院总体工作开展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距离6月底还有20天时间,金湖法院要树立标杆意识,在质效指标方面精准发力,压实责任,处理好“可为与有为”关系;要优化工作机制,加大案件督办力度,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持续提升办案效果;要落实好领导包案工作,加快超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进度,念好“标准高、措施实、劲头足”九字经,力争各项指标走在全市法院前列。

淮安市中院韩俊副院长督导金湖法院工作

  徐冬然表示,金湖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以优异业绩展现现代化法院建设背景下的金湖担当。一是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围绕指标短板,以考核为指挥棒,充分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二是深化举措,推动落实。严格规范审判管理,进一步强化动态流程监管,落实落细审限变更“庭长-分管领导-审管办”三级审批制度。三是压实责任,凸显成效。完善院领导监管职责,将执法办案纳入部门及个人述职范畴,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高效稳步开展。(张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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