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确保出台的文件务实管用,市司法局坚持“开门立法制规”,充分听取企业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
5月20日,淮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利带队,会同市城管局相关人员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江苏龙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淮安市星顺建材有限公司开展进企服务。在走访过程中,周利详细询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面临的现实困难,对相关出台政策的期盼,并征求企业对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文件制定工作的建议。
走访结束后,市司法局在金湖县召开了《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座谈会,金湖县相关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和有关服务部门参加座谈。与会人员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中遇到的经营许可、税收优惠、财政奖补、运输管理等工作操作实际问题以及送审稿内容提出了许多合理的建议。
周利表示,会后,市司法局将与起草单位一起对本次会议上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对《办法》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增强《办法》内容的操作性,切实解决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赵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