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2021年4月15日,兴化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召开,兴化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翁立萍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委员会、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单位解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兴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元连出席本次培训班。
翁立萍主任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内容、亮点等方面,按照总体与部分、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述,重点讲解了其中涵盖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个层面,让与会人员系统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内涵和时代意义。
兴化市委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委员会
2021年3月28日,兴化市成立市委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市长方捷担任主任,由政法委、检察院、民政局、教育局、团市委、妇联等21家职能部门组成,旨在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关爱保护政策取得实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重点速递
加强家庭保护,细化家庭监护职责,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完善委托照护制度。
完善学校保护,从教书育人和安全保障两个角度规定学校、幼儿园的保护义务。
充实社会保护,增加了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保护责任。
新增网络保护,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强化政府保护,详细规定了国家监护制度。
完善司法保护,细化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注重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兴化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