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垛田是里下河地区特有的一种农田地貌,是悠久农耕文化的历史见证。近年来,垛田在文化、旅游、科研等方面的价值逐步显现,影响不断扩大,获得多个国字号、世界级称号,其中,2013年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成为第一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4年该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评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成为江苏首个也是迄今唯一获此殊荣的遗产项目;2019年兴化垛田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与此同时,垛田也面临垛体高度下降,水域淤积严重,传统耕作技术濒临失传等问题。为此,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以加强垛田保护,传承和弘扬垛田传统农业文化,推动垛田永续利用。《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提升垛田知名度,提高公众对垛田价值的认识,增强保护意识,兴化市司法局紧抓千垛菜花旅游旺季,协同千垛、垛田、沙沟等垛田主要分布镇(街),组织干警持续加大《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向来往游客和当地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解读宣贯,努力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据了解,自我市2009年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兴化千垛菜花旅游节”以来,兴化市司法局已连续12年组织开展“送法进景区”活动。
在水上森林公园,千垛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游客宣讲《条例》,发放文本
垛田街道宣传现场
《条例》对这些行为“say no”
1.涂改、损毁、掩盖或者擅自移动垛田保护界桩或者标识牌的;
2.擅自取土、挖塘损毁垛田的;
3.擅自平垛、填堵、围圈垛田水域,破坏垛田水系的;
4.在垛田重点保护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
5.在垛田重点保护区内进行投饵式水产养殖的;
6.在垛田重点保护区内擅自架设杆线等设施,破坏垛田风貌的。
(兴化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