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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火的螃蟹市场被恶势力盯上了

发布时间:2021-01-21 13:28:30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兴化市检察院  |   责任编辑:DH020
泰州兴化是“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县”,每年河蟹销售额达100亿元以上,带动30万以上农民增收致富,逐步在当地安丰镇形成极具规模的螃蟹交易市场,远近闻名。

   导读:兴化是“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县”,螃蟹交易市场十分红火,远近闻名,然而被恶势力盯上后,定规矩、划地盘、耍横斗狠。兴化市检察院通过办案发现安丰国蟹市场存在问题,于是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向兴化市委政法委汇报情况,最终推动相关部门联合整治螃蟹交易市场,成效显著。

  泰州兴化是“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县”,每年河蟹销售额达100亿元以上,带动30万以上农民增收致富,逐步在当地安丰镇形成极具规模的螃蟹交易市场,远近闻名。可是,红红火火的螃蟹交易市场却被恶势力盯上了,定规矩、划地盘、耍横斗狠……

  2017年,兴化市检察院陆续办理了12起聚众斗殴案件,涉案人数达50多人,且嫌疑人大多来自安丰国蟹市场。

  经兴化市检察院引导侦查,公安机关查明:2015年9月,朱桂凤成为安丰国蟹市场的唯一股东,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起初,朱桂凤将物流分了十余条线路承包出去,收取每条线路1万元至2万元的承包费,同时每箱螃蟹收取5元管理费。自2017年开始,朱桂凤便直接将国蟹市场的物流和泡沫箱经营权承包给一伙人,并由这伙人垄断经营。同时,朱桂凤还指使保安队阻止场外物流进入市场。

  2019年7月11日,兴化市检察院认定朱桂凤的组织为恶势力团伙,并于同年10月25日以涉嫌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对安丰国蟹公司以及朱桂凤等14人提起公诉。

  2020年8月,由兴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安丰国蟹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罚金400万元,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朱桂凤有期徒刑六年,以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朱广喜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其他12人各判刑一年零十一个月至四年零六个月不等。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兴化市检察院还查出了一个盘踞在安丰多年的“路霸”恶势力团伙。调查发现,2004年起,张桂松开始承包安丰客运站务有限公司,他利用安丰镇处于省道线上的便利,纠集车站工作人员自行设置了两个“收费站”,向过路车辆收取每客2元至10元、每箱螃蟹5元的费用。为了防止“收费员”怠于履职,张桂松还安排了“查岗员”,一并将强收的现金收交给张桂松。

  经过审查,兴化市检察院认定张桂松等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2020年4月,该院依法对张桂松等6人提起公诉。9月25日,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判处张桂松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判处其余5人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6万元至1万元不等。

  查处犯罪分子不是最终目的,源头治理才是根本。2018年2月,兴化市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加强对安丰国蟹市场的指导管理,保护正当竞争。

  2020年5月,由兴化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全程参与,对安丰国蟹市场及周边开展全面整顿。在市场周边安装了2000多米的交通隔离栏,安装68个电子监控探头,随时掌握市场动态,以便发现情况及时出警,保留证据。同时,围绕市场周边存在的交通、消防、物流、收费等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拆除违章搭建16处。

  为了推动对安丰国蟹市场经营模式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兴化市检察院多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督促制定加强对市场内主体经营资格、食品安全、商标侵权保护等行为的监管措施,要求市场主办方按照市场规则开放经营,不得以招标、指定等方式限制经营,不得侵犯经营户的自主选择权,物流价格应按照市场行情自由定价、充分竞争;全面开放包装物流市场,不得强迫交易、指定服务等。

  “现在经营自由,哪家的物流性价比高,就用哪家,再没那个憋屈了。”一名螃蟹批发经营者喜滋滋地边忙着发货边说道。(兴化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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