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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庭审虚假陈述 法庭开出诚信罚单

发布时间:2021-01-19 11:07:56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刘群  |   责任编辑:DH020
日前,兴化法院开发区法庭对一名在庭审中虚假陈述的当事人开出诚信罚单。开发区法庭在受理原告薛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庭审中,法官在调查原、被告财产状况时

原告庭审虚假陈述,法庭开出诚信罚单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日前,兴化法院开发区法庭对一名在庭审中虚假陈述的当事人开出诚信罚单。

  开发区法庭在受理原告薛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庭审中,法官在调查原、被告财产状况时,被告王某陈述称有部分黄金首饰在原告薛某处保管,原告薛某当庭予以否认。通过后续调查及多次向原告薛某告知虚假陈述的后果后,薛某最终承认其在庭审时说谎。

  事后,承办法官通知薛某到庭询问,法官对其进行口头训诫,薛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本案中,薛某虚假陈述,不仅扰乱了诉讼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也损害了司法权威。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构建诚信诉讼环境,开发区人民法庭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给予薛某罚款2000元的处罚。

  2020年5月1日,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根据新规,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法院根据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即妨害司法的行为作出处罚。(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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