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处死刑。
法庭审理显示,赵志红,男,1972年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庭审中,赵志红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项罪名,一共涉及22起案件。本来这个“杀人狂魔”在2006年11月28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但由于赵志红承认他是1996年呼格吉勒图案的“真凶”,进而出现了“一案两凶”的情况。此后,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直至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出现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