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日,国家法院学院公布了《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稿件采用情况,兴化市法院干警邹小敏编写的《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在何种情形下可被撤销的适用——吴某国诉吴某剑、谢某美申请变更监护人案》成功入选。
该案例集由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联合编制,是从全国法院上报的案例中挑选具有较好选编基础,在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业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案例。
近年来,兴化市法院高度重视调研工作,以办精品案件为目标,加强案例编写、选报工作,使之成为提升司法能力的重要抓手。(邹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