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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06 16:51:25  |   来源:中国网·美丽射阳  |   作者:刘健  |   责任编辑:DH020
2020年3月5日,射阳县新洋农场祁某因种植448株罂粟,被射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这也是2020年盐城市公安机关办理的首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中国网·美丽射阳讯 2020年3月5日,射阳县新洋农场祁某因种植448株罂粟,被射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这也是2020年盐城市公安机关办理的首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原来,在2月29日禁毒大队联合兴东派出所在射阳县新洋农场境内踏查时,发现一户人家田内种植了448株罂粟。兴东派出所民警通过当地居委会联系到户主祁某(女,49岁,射阳人),经现场询问,祁某承认是这2019年种麦子季节时,她在自家花池内撒的“大烟种”。民警拔除幼苗后,将祁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祁某称自己肠胃不好,听别人说吃点“大烟壳”能缓解胃痛,所以才种点罂粟来食用。禁毒大队接到派出所送来的幼苗后,第一时间将其送至江苏省中国科学院证物研究所进行鉴定,经鉴定该448株确为罂粟幼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射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祁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近日来,为确保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 在盐城市公安局“四项攻势”的要求下,射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迅速向各部门传达市县《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基层派出所开展罂粟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对全县范围内重点区域进行踏查。

  罂粟是一种美丽的植物,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但它同时也是鸦片、吗啡、海洛因等毒品制作的原材料,是名副其实的罪恶之花。我国对罂粟种植一向严加管制,即使是作为观赏进行种植的行为,也触犯了国家法律。当前正值罂粟的花期,警方清查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种植罂粟、大麻等制毒原材料,一旦发现,严惩不贷。(刘健)

编辑:戴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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