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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一个月:江苏常州警方全面部署启动“禁赌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31 17:27:51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昌桂 顾燕  |   责任编辑:许蓉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赌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教育引导群众远离赌博,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禁赌斗争氛围,根据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有关部署要求,常州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月底

为期一个月:江苏常州警方全面部署启动“禁赌宣传月”活动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赌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教育引导群众远离赌博,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禁赌斗争氛围,根据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有关部署要求,常州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月底,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赌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情况整改落实,今年5月份,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了全市深化赌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整治涉赌违法犯罪。

  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赌违法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击处理6700余人,侦办刑事案件数同比上升28.2%,捣毁窝点108处、打掉团伙74个,其中3起赌博大要案件被省公安厅挂牌督办,赌博警情总量从2016年的2.9万起下降至2019年的1.6万起,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为期一个月:江苏常州警方全面部署启动“禁赌宣传月”活动

  据悉,此次“禁赌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远离赌博危害、健康自律人生”,公安机关将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传统模式与创新手段相结合,通过社会面宣传、典型案例媒体宣传、禁赌进校园宣传和春节禁赌宣传四个专题活动,全力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禁赌宣传月”活动,凝聚全民拒赌反赌的广泛共识,不断掀起宣传高潮。

  警方特别提醒,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一旦被查处将会付出沉重代价:1.轻者治安罚款、拘留,长期以赌为业或开设赌场等人员将被刑事拘留至判刑。公职人员参赌被处罚后还面临着行政、党纪处分,被判刑还面临着开除的风险。2.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3.个人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以通过。4.家长赌博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以通过。5.办理移民签证、大型招商参展活动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受到处罚的公民有可能被限制出境,并不得征集服现役。

为期一个月:江苏常州警方全面部署启动“禁赌宣传月”活动

  新春佳节日益临近,针对岁末年初赌博活动易多发的特点,警方呼吁禁赌从每个人做起,自觉远离赌博违法犯罪,积极追求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过一个幸福和谐的平安年!警方将始终坚持对赌博违法犯罪“零容忍”态度,严厉开展打击整治。广大市民发现赌博违法犯罪线索可以拨打公安机关举报电话或通过“常州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常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110、86684010

  溧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87263110

  金坛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82396020

  武进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86306110

  高新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83028025

  天宁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81994000

  钟楼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81994500

  经开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88771352

  典型案例:

  1.孙某等人开设赌场案件。

  简要案情:2019年3月2日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高新区分局在常州市钟楼区新闸镇机场路边一废弃厂房抓获孙某等46名涉赌人员。经查,自2019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季某,孙某等人在常州市钟楼区新闸一带开设赌场十二次,涉赌金额高达数百万。目前,21人被治安处罚,1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袁某等人开设赌场案件。

  简要案情:经前期经营,2019年5月21日,溧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戴埠所等单位,在安徽、浙江及溧阳等地统一收网,抓获袁某等16名赌博团伙成员。经查,2019年以来,以袁某为首的安徽籍人员、以韩某为首的溧阳戴埠人员,及以汪某为首的浙江籍人员,经合谋商议,分工负责,共同经营,利用掷骰子“猜单双”的形式,多次组织安徽、浙江等参赌人员在溧阳市戴埠镇深山沟露天搭棚,开设赌场聚赌,抽头获利,每场赌资达数十万元。袁某等22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链接:

  一、国家法律明令禁止赌博,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参与利用麻将、纸牌、电子游戏机、摇骰子、棋牌、手机 APP、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对聚众赌博或开设赌场的组织者以及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通讯、网络支持,或者接送赌客、望风护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放高利贷等直接帮助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四、参与聚众赌博、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元以上的,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500元以上的,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五、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伤害、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予以严惩。

  六、对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者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李昌桂 顾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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