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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江苏省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暨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04 19:05:33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昌桂  |   责任编辑:DH020
12月4日上午九时,江苏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江苏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对全省法院2019年以来的工作进行简要通报,省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黄乐年作活动讲话。

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江苏省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暨开放日活动 李昌桂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走进社会、走进课堂,把宪法精神融入国民素质提升和核心价值观培育!”今天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和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机关干部,以及河海大学师生代表一百余人走进省法院,参加宪法宣传暨开放日活动。

  12月4日上午九时,江苏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江苏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对全省法院2019年以来的工作进行简要通报,省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黄乐年作活动讲话。

  据褚红军介绍,今年1到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17.42万件,同比增长4.85%;审执结案件171.95万件,同比增长4.68%。江苏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司法调研、庭审直播、法院文化建设等多项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表彰。

  全省法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审结黑恶犯罪案件240件1423人,涉黑案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达33.74%。进一步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制定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组建全国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在全国率先建立“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努力打造生态司法“江苏样本”。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进职务犯罪刑事财产刑、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超长期执行案件等五大专项执行行动, 1到11月,办结各类执行案件602597件,执行到位金额908.94亿元。

  黄乐年指出,这次活动,是一次零距离的法治教育,也是一次生动鲜活的“法治公开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就是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和法律教育,弘扬宪法和法律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12.4”也是全民宪法法律“教育日”和“普及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其重要内容。

  希望大家通过参观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显著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自信。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尊崇法律、严格执行法律、坚决维护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模范践行者。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在带头依法行政方面做表率。

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江苏省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暨开放日活动 李昌桂

  九点半,在江苏省法院中法庭旁听了一起房屋行政补偿上诉案件的庭审。近两小时的庭审在省法院行政庭审判长刘军和法官们的主导下,围绕争议焦点井然有序展开。“直管公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该类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给职工居住的,职工均未领取产权证,房屋面积认定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庭审紧紧围绕涉案房屋面积认定是否正确、评估机构选定是否合法、未给予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选择权是否合法三个争议焦点展开,法官们庭审表现很优秀,法庭探讨很精彩!” 省人大代表,南京市中医院副院长、民革秦淮区总支副主委陈庆琳点评道。

  上午十点,江苏省法院科技法庭内开展了一场形式特殊的法庭庭审。法庭内正襟危坐、侃侃而谈的公诉人、审判员和辩护人,都是来自河海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他们就一场非法处置废硫酸污染环境的案件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模拟法庭邀请了40余名河海大学的师生参与,省法院环资庭庭长刘建功出席并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了点评。他从实战的角度分析了控辩双方的表现,解释了模拟和实际庭审的区别,鼓励同学们继续加强学习,投身到法律事业中去。

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江苏省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暨开放日活动

  据悉,在近3个小时的开放日活动,江苏省法院还邀请代表们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科技法庭,并就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汇报。(李昌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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