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法治 > 政法新闻 > 正文

那一抹检察蓝!带你了解江苏“四大检察”职能揭开检察机关神秘面纱

发布时间:2019-11-29 09:21:08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昌桂 徐红喜  |   责任编辑:许蓉
11月28日,江苏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社会代表出席会议及开放日活动。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11月28日,江苏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社会代表出席会议及开放日活动。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出席活动并致辞,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三顺,以及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开放日活动。

  刘华检察长表示,今天的活动就是希望大家了解检察院、了解检察官。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有128个检察院,包括省检察院,13个设区市检察院,114个基层(县、市、区)检察院,共有检察人员11008人。2019年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147006件。其中,前三季度办理刑事案件数量位居全国第三;针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那一抹检察蓝!带你了解江苏“四大检察”职能揭开检察机关神秘面纱

  大量成果的背后,是江苏省检察机关经历的多次重要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016年至2017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登上历史舞台;

  2018年初,监察体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从检察机关转隶到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

  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这是检察机关为了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而进行的一次重塑性改革。

那一抹检察蓝!带你了解江苏“四大检察”职能揭开检察机关神秘面纱

  “四大检察”分别是干什么的

  所谓的“四大检察”是改革后检察机关目前所具有的四大类基本职能,包括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四大检察的运行分别由检察机关相应的职能部门承担,首先介绍一下改革后检察机关的部门设置,以及他们在四大检察中各自承担的职责。

  在江苏省检察院新的内设机构中,第一至第九检察部,是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具体的检察业务工作。

  从具体分工来看,第一检察部办理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盗窃罪、交通肇事罪等)、第二检察部办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第三检察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贪污罪、受贿罪等)、第四检察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知识产权犯罪)。

  刑事检察中还有一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由第五检察部承担。主要负责对已判决的罪犯的刑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察,以及被监管对象的权利保障,同时负责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14个罪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民事检察工作,由第六检察部承担。

  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由第七检察部承担。

  为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这次改革中专门单列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由第八检察部承担。

  还有一个第九检察部,这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一个窗口,主要承担接受控告申诉,办理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等工作。

  此外,还有案件管理部、检务督察处等内部监督部门,以及办公室、政治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信息技术部等服务办案和内部管理的部门。

那一抹检察蓝!带你了解江苏“四大检察”职能揭开检察机关神秘面纱

  刑事检察:监督司法程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大检察”首先,就是刑事检察。

  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破,法院审判。法庭上还有一个重要角色,代表国家指控犯罪,这就是公诉人,也就是我们的刑事检察官,他们依据事实和法律,确保被告人罚当其罪。

  当然,他们的工作远远不止这些。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还要通过实施法律监督,对公安的侦查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大家都知道,今年的刑事检察工作,最耳熟能详的词语就是扫黑除恶了。

  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现场会在徐州召开。江苏检察机关综合利用立案监督、追诉、抗诉、引导侦查等多种监督手段,维护了法律公正和百姓合法权益。

  最高检扫黑办主任张相军评价说,这起案件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集大成者。

  其实,我们办理的大多数刑事案件并没有这么复杂。通常来说,一起普通刑事案件的办理主要由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几个部分组成。内设机构改革后施行捕诉一体,一起刑事案件一般会由一名员额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全程办理,并对案件质量负责。

  先来说说批准逮捕吧,举个简单的例子。南京市鼓楼区发生抢劫伤医案,公安机关把人抓住后,报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第一时间就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请注意这一组数据:2019年1月10日,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282人,通过打击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关于捕还是不捕,检察官可是很慎重的。前几年,南京有个养母虐待儿童案,检察院综合考虑情与法等各方面因素,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证据不足的不捕,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能不捕的也不捕。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12165人,坚持少捕慎捕,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表示这个人就没有问题了吗?不是这样的,不批准逮捕并不代表不追究刑事责任。不逮捕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构成犯罪而无逮捕必要,这种情形下采取取保候审直接起诉的方式更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另一种则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此时我们会督促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一旦查实犯罪行为,依然会被再次提请逮捕的。

那一抹检察蓝!带你了解江苏“四大检察”职能揭开检察机关神秘面纱

  如果被人打伤公安局不抓人怎么办?

  这个不用担心,因为检察机关还有个立案监督的职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侦查中的不规范行为,都属于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范围。

  今年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成效:2019年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62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不当立案559件。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把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只要将材料和嫌疑人送交法院就完事了吗?

  真没这么简单,检察官要作全面审查,必须要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才能提起公诉。在开庭之前,检察官还要做很多准备工作,比如提审嫌疑人、询问证人、核对证据、审查事实,一个都不能少。

  对达不到起诉标准的案件,检察院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构成犯罪,但公安局没有移送的,主动追捕追诉,不漏掉一个犯罪分子,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9年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91478人,对595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追捕1275人,追诉503人。

  那么,法院判决后,检察院还负责监督吗?

  如果法院裁判有问题,检察院会提起抗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经对249件定罪不准,量刑失衡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诉。

那一抹检察蓝!带你了解江苏“四大检察”职能揭开检察机关神秘面纱

  民事检察:与老百姓联系最直接群众关心最多

  再来说说民事检察。

  在 “四大检察”中的民事检察,是与老百姓联系最直接的,也是群众关心最多的,因为人人都有可能要打官司,甚至于你不打官司,也有可能被别人的官司给“打”了。

  比如,现在常有发生的虚假诉讼案件,债务人利用诉讼转移财产,使得案外合法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救济和保障,就需要检察机关出手了。

  检察官是不是火眼金睛呢?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理却输了官司,可以来检察院申请监督。对于法院的错误裁判,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及时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

  是不是以后败诉了都可以找检察院申请监督?

  这个可不能一概而论哟。

  检察院不代表某一方当事人,对每一件案件我们都会认真审查,如果法院裁判是正确的,我们可就不会支持监督申请咯。

那一抹检察蓝!带你了解江苏“四大检察”职能揭开检察机关神秘面纱

  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监督者

  我们再来看看四大检察中的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吧。

  行政案件大概就是民告官吧?民告官能赢吗?

  民告官,该赢的官司打输了,当事人一样可以到检察院来申诉。

  我们的行政检察就是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我们的监督程序,与民事检察基本相同。

  公益诉讼检察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赶快普及一下吧。

  习总书记指出,检察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对于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根据对象不同,可以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国家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致使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行为,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

  当然,并不是只要行政机关有违法行为都必须提起公益诉讼,更多的还是通过发出行政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什么是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但是如果有关行政部门不愿或不能依法履职到位,检察机关就将正式启动行政公益诉讼。

  我们再来看看民事公益诉讼吧。

  如何保卫舌尖上的安全,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这些都是老百姓最最关心的话题。而我们的民事公益诉讼职能,就是围绕着百姓关注的事项来开展的。

  泰州市检察院为了保护长江鳗鱼苗、保护长江生态平衡而提起的特大民事公益诉讼案,上个月刚刚判决。江苏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陆红梅说,非法捕捞,给长江生态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也是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长江环境资源保护的高度重视。

  最终,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令王某等59人承担赔偿责任共计850余万元。赔偿款项均用于长江生态修复。

  今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出了我们的检察贡献。2019年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84件,诉前程序3134件,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出了检察贡献。

那一抹检察蓝!带你了解江苏“四大检察”职能揭开检察机关神秘面纱

  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现在,我们要专注于保护祖国花朵的那些事儿了,说说未成年人检察。

  9月20日,江苏省检察院举行“美好生活守护者案例演说会”有个事实孤儿让我们印象最深刻,这就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未成年人检察,不仅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通过综合利用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手段,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

  只要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遭遇严重侵害,检察官就可以出手援助吗?

  是的,这种情况,未成年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求助。

  为了帮助更多的“事实孤儿”走出困境,检察官们联合民政局在全市进行摸排,发现符合条件的“事实孤儿”有80多人。该院牵头9家单位出台文件,将关爱事实孤儿形成制度规范。这个做法被全省推广。

  2018年5月,江苏省民政厅会同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将“事实孤儿”纳入救助范围。

  今年6月,民政部联合最高检、财政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爱“事实孤儿”的实施意见,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因此被纳入了国家制度保障。

  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部门

  在老百姓眼中和心中,检察机关是神秘的,其实我们有一个专门联系群众的窗口部门。

  那就是,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个专门用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部门。

  今年,来检察机关办事的群众会发现一个新变化。群众信访,检察机关不仅件件有回复,而且办理和答复都进入了快速通道。

  检察机关必须要多久回复呢?

  2019年3月,江苏省检察院下发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规定》,规定要求,7日内回复受理情况,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

  这是最高检的要求,也是江苏检察机关的自觉行动。

  制度出台以来,全省七日内回复率100%;三个月内办结回复率89.5%,未办结的均予以告知。

那一抹检察蓝!带你了解江苏“四大检察”职能揭开检察机关神秘面纱

  打造一支有铁一般信仰、信念和纪律的检察队伍

  刘华检察长强调,为了打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江苏省检察院党组近年来在队伍建设上下足了功夫:

  一是突出政治建检。江苏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开展理论学习、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带动全省检察机关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同时,注重先进典型引领,组织了全省检察先进典型事迹讲述会和“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案例演说会,激励全省干警守初心、担使命、勇作为。

  二是突出业务强检。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树好办案标杆。落实检察长上讲台要求,努力打造检察政策把握运用的“大家”。深化全省检察网信建设,通过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提升办案质效。全方位抓好教育培训,提升干警业务素能。

  三是突出从严治检。刘华检察长多次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严管更是大爱,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就是政治担当”。省检察院出台《江苏省检察机关十条禁令》,为检察人员规范履职、廉洁从检划出纪律红线。在全国率先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一针见血通报,强力推动整改。针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先后6次开展通报,点名到姓,直面问题。

  近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涉检信访举报大幅下降,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今年以来,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省委娄勤俭书记先后十余次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江苏检察工作。

  一年来,江苏省就有1家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6个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1名个人被评委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CCTV十大法治人物,2名个人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6名个人被荣记个人一等功。另外,还有46个集体和201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

  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如果,还想更多地了解江苏检察工作,欢迎您关注“江苏检察在线”微博、微信、头条号和江苏检察网站,全省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都将在这里得到展示。

  如果您有什么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或者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您通过江苏检察网的留言版和检察长信箱联系我们。

  江苏检察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李昌桂 徐红喜)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