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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以六大体系建设为重点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工程

发布时间:2019-10-24 15:23:58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何啸 冯晶晶  |   责任编辑:许蓉
近年来,南通市公安局始终把规范执法作为引领和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牛鼻子”工程,以推进法治公安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深化执法制度、执法办案、执法管理、执法培训、执法保障、法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年来,南通市公安局始终把规范执法作为引领和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牛鼻子”工程,以推进法治公安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深化执法制度、执法办案、执法管理、执法培训、执法保障、法治文化“六大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公安部“四项建设”工作简报刊载推广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做法;连续六年蝉联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人民群众满意率和公共安全感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南通市公安局以六大体系建设为重点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工程

  坚持标准引领,着力构建执法制度体系。一是优化决策管理标准。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执法管理、行政复议和法律顾问“三个委员会”实体化、常态化运行,完善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议事、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决策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决策跟踪评价和终身责任追究,以及基层所队长离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从通过司法考试的公安民警中遴选108名公职律师,发挥其参与决策、辅助管理和法制建设的作用,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合法决策。二是优化执法实战标准。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涉枪涉爆涉恐、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中心工作为重点,深化执法指引系统建设,制定完善警情处置、处罚裁量、行政管理等标准1055项,出台的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制度被公安部评为优秀执法制度,《加快治安案件办案节奏工作规范》和《关于办理“社会生活噪声”治安案件的指导性意见(试行)》被公安部法制局作为优秀制度推广。该局公安机关执法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高分通过国家标准委员会评估验收,全国公安系统仅南通一家。三是优化执行工作标准。健全执法工作社会评议体系,建立“全访评”民意监测工作标准和民警申诉规则,完善对不满意评价的沟通解释、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及时归纳、分析案件审核、执法管理、信访及行政复议诉讼等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提炼在推进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执法办案基地建设、案管中心(室)运行、“回溯式”执法管理等工作标准,着力提升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南通市公安局以六大体系建设为重点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工程

  坚持改革驱动,着力构建执法办案体系。一是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依托市县案件管理中心、案件管理室,改革完善案件受理模式,全面畅通案件受理渠道,积极推行群众报案“一窗”接受、受理立案“一网”审核、案件处理“一键”查询的受立案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和随意立案、立案不查等问题。市局受立案制度改革经验被公安部法制局发文通报并向全国推广。二是推进执法办案机制改革。深化推进“两法衔接”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推行行政执法机关和其它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扎口受理、分流移送、跟踪督办、执法协作等工作模式,实现全部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探索推进办案专业化建设,健全警种部门执法协作和合成作战模式,组建市级公安机关实战警种特侦队,积极推行专业警种办理主办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和市县公安机关直接办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打击犯罪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三是推进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推出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十二项措施、对接服务上海八项措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建设二十件实事,探索建立警侨联动服务体系,覆盖至25个国家和地区,警侨联动服务中心的经验做法被中央“一带一路”建设安全保障协调小组明确为维护海外利益的“南通经验”,称其“不亚于当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经验’”。深化户籍、车驾管以及“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和公安“微警务”建设,窗口服务规范度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警务服务+智慧信访”做法被中央政法委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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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规范运作,着力构建执法管理体系。一是推行回溯式管理。全市10个县级公安机关全面建成案件管理中心、113个警种部门和134个派出所设立案件管理室,形成了以执法管理委员会为龙头、案管中心为中枢、案管室为基础的三级联动的执法管理架构。围绕“人员、案件、证物、场所、卷宗”等执法要素,建立“标准引领、全程留痕、回溯纠偏、定期议法”四步齐走的“回溯式”执法管理模式,建立日检查提醒、周问题通报、月议法考评机制,全面推行执法办案全程录像、网上办案全程留痕、执法档案全程记载,做到执法轨迹可追踪、过错责任可倒查。该局“回溯式”执法管理模式被公安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队伍建设综述》收录。二是推行集约化管理。大力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基地建设,推行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案件审核和涉案证物管理“四中心”一体化建设,研发建设市县所三级 “一站式”执法办案基地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在全省率先建立公检法相统一的涉案证物存储中心,研发涉案证物管理平台,公检法机关直接通过该系统对涉案财物实行“换押式”流转,实现涉案证物权属关系统一平台流转、涉案证物统一仓储管理。三是推行动态化管理。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滚动排名、动态考核,促进执法办案质量数量双提升。建立执法状况“白皮书”制度,每月实行执法质量和执法数据双通报,每季度开展执法管理委会例会,定期研判分析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状况。组织开展接处警专项治理、突出执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辟网上“曝光台”,定期研判通报执法问题,定期发布执法预警提示,着力纠正执法取向不端正、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南通市公安局以六大体系建设为重点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工程

  坚持能力为先,着力构建执法培训体系。一是培育理念。以促进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大力推进法治领导机关、法治警种部门、法治基层所队一体建设,常态化开展人民警察法学研究会、法治讲坛、以案析法、向宪法宣誓等活动,创新法治兴趣小组、微信交流群等活动,切实将“崇尚法治、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根植于民警内心、融入到执法行为。二是提升能力。大力开展现场执法实战技能高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创新完善网上自学、视频教学、菜单选学、庭审辩论、卷宗评比等培训模式,常态开展三级议法、专题讲座、比武竞赛、所队长论坛等培训活动,选拔优秀师资,制定典型案件汇编,建立视频教学库,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截止目前,全局868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225人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三是建强队伍。做大基层法制员队伍,分步推进基层所队法制员任所队副职工作,全市共配备专兼职法制员327名,市区30个派出所法制员升级为法制副所长。做精法治公安理论队伍,成立人民警察法学研究会,搭建法治理念研究平台,培养一批实战执法教官,定期评选优秀论文。做强主办侦查员队伍,评审确定命案侦办、打黑除恶等6类主办侦查员144名,切实提升了大案攻坚的能力水平。

南通市公安局以六大体系建设为重点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工程

  坚持夯实基础,着力构建执法保障体系。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局性、系统性工程,全面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法制部门牵头责任和警种部门主体责任,并整合政工、信访、督察等监督力量,健全联合监督模式,形成职责明晰、互为制约的责任链条和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鼓励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并建立领导干部、内部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生态。二是强化科技保障。积极推进基层所队办案区升级改造,完善执法办案基础设施,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推广应用4G执法记录仪,建立执法视频采集工作站。大力推进“执法大数据”工程建设,深度应用电子卷宗、涉案财物、执法管理、视频监督等系统平台,推进电子数据存储中心建设,探索建立 “警信通”掌上执法平台和“警银财通”系统建设,实现全要素掌控、智能化管理。三是强化权益保障。充分尊重和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建立对犯罪嫌疑人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完善非法证据排除、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律师职业权利保障等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警严格公正执法,完善民警执法维权机制,设立专项抚慰金,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和公安执法权威。

  坚持文化育人,着力构建法治文化体系。一是强化示范培植。深入开展法治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每年以执法标兵、优秀执法民警、优秀卷宗等评选活动为载体,积极挖掘选树执法中涌现的典型人、事和经验做法,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全市先后涌现出“全国青年文明号”交警华联执勤岗、“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顾德伟、“全国百佳刑警”贾东涛、“江苏最美警察”肖峰等重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基层所队、村居开辟普法宣传栏,在重要联网单位和重点网站论坛建立网安警务室、“网上110报警岗亭”和“卡通警察”, 升级“南通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创建180个南通公安官方微博、微视,组建法律咨询志愿者服务队和文艺宣传队送法进企下乡,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舆论引导和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社会风气。三是推行说理执法。强化窗口单位“软件”建设,推出以“主动、微笑、高效、满意”为主要内容的“4S”服务,全面推行民警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积极响应群众意见需求,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和治安行政案件认错补过从宽处罚制度,从情理、事理、法理层面,推动案件当事人主动学法、主动认错、主动改过,实现公平正义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啸 冯晶晶)

编辑:丛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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