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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马强:笔尖书写检察“精彩”

发布时间:2019-07-19 14:50:18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怀剑 杨正玲  |   责任编辑:DH020
作为全省为数不多的检察信息、宣传“双先”,马强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优秀通讯员、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宣传优秀通讯员、检察信息先进个人、优秀调研人才等荣誉,负责的宣传信息工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马强:笔尖书写检察“精彩”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桌上堆放着近两尺高的材料,面前正对着两块电脑屏幕,马强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着。他自担任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人后,就从来没有悠闲过。

  作为全省为数不多的检察信息、宣传“双先”,马强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优秀通讯员、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宣传优秀通讯员、检察信息先进个人、优秀调研人才等荣誉,负责的宣传信息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

  他用笔尖书写着检察的“精彩”,也书写了自己青春的“精彩”。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马强:笔尖书写检察“精彩”

  逆向回流的“宣传员

  入院前,马强曾在原淮安市清河区检察院从事过外宣工作,后来报考公务员成了当地政府办的一名文字秘书。2014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后,检察系统内不少人从综合文字岗位转到业务岗位,他却申请回检察院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成为全市从“两办”回流检察系统的第一人。

  “在政府办工作可能会有更多升迁机会,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也会更强调业务。我从内心喜欢检察宣传工作,办案中有故事,故事中有检察,能够记录下检察工作的点滴,我觉得很有意义。”马强说。

  2016年8月,在配合该院监所科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期间,一起脱管三年的执行案件让马强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案件被执行人小兰19岁时因打工期间交友不慎、染上毒瘾,意外怀孕生女。为抚养孩子,小兰在KTV当起了“冰妹”,最终因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四年九个月。因担心入狱后女儿无人照料,她以带孩子“服刑”的方式抗拒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对小兰收监,可是孩子抚养也要解决……”,面对特殊的案情,马强决定和监所干警一起寻找问题症结。10天里往返执行人家中20多次,他们得知,因家人将小兰视作家族污点,拒绝了照顾孩子的请求。马强和同事没有放弃,连续4周上门,终于说服了小兰的家人。

  考虑到被执行人入狱后,孩子抚养费没着落,马强又在领导的支持下,帮助孩子获得生活救济。最终这起案件顺利终结,并获评当年江苏省“十大精品监督案件”。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重现,马强撰写了“特殊被告人也应救助”、“等妈妈回家”等稿件,呼吁区分情况、加强对特殊“被告人”、“执行人”的救济,引起《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的广泛关注。

  为了更好体现检察“温度”,他推动出台全省首个《司法联合救助实施意见》,建立全市首个困难群众信息库,将一些“特殊被告人”纳入司法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近五年来,马强深度挖掘检察故事,先后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00多篇,其中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发稿200多篇,40余篇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头版采用,2篇作品分获省、市政法好新闻奖;创作的新媒体作品《法律的温度》、《老检察官普法的一天》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H5大赛优秀作品;自编自导的《失钙之痛》获评全省精品警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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