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7月12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良平应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依法列席了宿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9年第14次会议。这是朱良平检察长今年第三次列席市中院审委会。
会上,法院承办法官汇报了泗洪县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刘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具体案情、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意见,朱良平检察长对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阐释,并就案件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审委会委员一致同意朱良平检察长发表的有关意见。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依法规范发表检察机关意见,就分歧焦点问题与法院充分研究论证,推动双方在法律理解及适用上达成统一意见,实现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汤志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