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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发布时间:2019-07-05 15:08:19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昌桂 徐红喜  |   责任编辑:许蓉
7月5日,江苏省检察院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揭牌仪式。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7月5日,江苏省检察院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揭牌仪式。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副厅长于红霞出席揭牌仪式。另外还有多家国家和省、市级媒体记者,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各设区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揭牌仪式。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据了解,联合实验室设是由江苏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三家联合组建,主要职能是开展环境损害公益诉讼类案件的取证勘查、检测、鉴定、评估工作,破解环境损害公益诉讼办案鉴定难、鉴定周期长、鉴定贵等问题,为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权威、高效的技术支持。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王方林强调,自2015年7月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2019年6月21日,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座谈会在苏州举行,最高检张雪樵副检察长高度评价了江苏检察技术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强调,目前公益诉讼面临鉴定难、费用高、周期长等诸多困难,检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破解这些难题,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是江苏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次有益探索,是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协作配合的一块“试验田”。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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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方林表示,公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省检察院将与省生态环境厅携手,共同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并提出三个要求:一是抓好实验室建设。一方面,细化联合实验室协作流程,推动联合实验室规范、高效运作。另一方面,推进检察机关内部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设区市检察院参照苏州市检察院模式推广,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参照江阴市检察院模式推广,开展公益诉讼技术取证和初查初筛工作。二是加强生态保护协作。建立人才交流、互派挂职机制,把联合实验室打造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才培养的摇篮、理论研究的基地、科技创新的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线索的智能收集、数据分析,拓展案源数量,优化案件质量。三是提升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评估、司法鉴定等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专家库,完善专家辅助办理机制。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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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天琦表示,江苏作为全国7个试点省(市)之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试点期间共启动赔偿案例6个,居全国之首。在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探索环境公益诉讼衔接、强化司法保障机制;以代表、委托等方式指定相关部门开展赔偿工作,集中解决索赔工作授权问题;以及规范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体系、明确赔偿资金管理措施等,都形成了可供全国借鉴的经验。省政府诉安徽海德公司案,是省级政府单独作为原告起诉的第一案,被最高法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2018年度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入选中组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的生动案例”。去年1月1日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全国施行,我省迅速制订实施方案以及8部配套文件,构成独具江苏特色的“1+8”制度体系,为全面实施这项制度提供了更坚实的支撑。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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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两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就像两道“防火墙”一样牢牢守护着生态环境。此次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揭牌成立,是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务实行动、重要举措和有力证明,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良性互动。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每案必赔、应赔尽赔”原则,与省检察院定期沟通信息,主动推送案源,强化技术支持,全力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合力破解生态环境损害案件“鉴定时间长、费用高”等难题。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希望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以这次揭牌成立为起点,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扎实开展检测、鉴定、评估等工作,为案件办理提供优质咨询服务,为江苏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技术难题

  公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合作,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更好地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江苏生态环境高质量走在全国前列。(李昌桂 徐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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