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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起纠纷 兴化市法院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9-06-26 11:07:18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智愚  |   责任编辑:许蓉
21日,周五晚,西鲍法庭10号法庭内灯火通明,早已过了下班时间,一起离婚彩礼返还纠纷还在调解......近年来,农村结婚高额彩礼之风愈演愈烈,男方为了能讨上媳妇,往往需要倾其所有。双方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21日,周五晚,西鲍法庭10号法庭内灯火通明,早已过了下班时间,一起离婚彩礼返还纠纷还在调解......

  近年来,农村结婚高额彩礼之风愈演愈烈,男方为了能讨上媳妇,往往需要倾其所有。双方结婚后,又易产生种种矛盾导致分手,男女双方家庭也会因高额彩礼产生矛盾。下午,西鲍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多方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事情要从2017年7月份说起,家住安徽舒城的王某与家住兴化西郊的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后,王某先后给付张某彩礼、“三金”等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2018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后二人回王某安徽老家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原本以为小两口会过上幸福的生活,然而共同生活几天后,张某发现王某隐瞒了身患疾病事实,遂与王某家人发生激烈争执。也许觉得自己孤身一人在异乡孤立无援,张某独自一人回到了娘家,并向王某提出分手。此后,王某及其父母、亲戚多次前来劝张某回安徽都没有结果。而王某一家生活并不富裕,平时收入来源于做瓦工,此次结婚花在彩礼、“三金”、宴请宾客上的开支超过30万元。无法面对即将人财两空的现状,情绪较为激动,一年多来奔走于安徽舒城与兴化之间,与被告家人发生多次冲突,经村委会、派出所调处均未能解决。今年4月,王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至兴化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离婚并返还礼金20万元。

  西鲍法庭在审理这起离婚纠纷时,考虑到该起案件在其辖区内具有典型意义,如能妥善化解对今后审理该类案件具有示范作用,因此确立了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结合风俗民情,法庭提前组织双方先行调解,但因双方在返还金额方面存在巨大差距导致调解一直未果。庭审中,法官再次向双方进行法律释明,使王某及其家人认识到虽然双方共同生活只有几天时间,但因已领取结婚证,原则上对于彩礼不予返还的法律原则。又向被告张某及其家人释明,王某一家经济困难,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酌情适当返还。最终王某、张某被法官耐心的工作态度打动,自愿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张某返还部分彩礼给王某。至此,一起因婚约财产而起的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智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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