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法治 > 政法新闻 > 正文

江苏法院集中宣判5起黑恶势力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9-06-24 09:21:23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顾敏  |   责任编辑:许蓉
18日至2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徐州、镇江、无锡、宿迁等地法院依法公开对王水军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5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

  18日至2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徐州、镇江、无锡、宿迁等地法院依法公开对王水军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5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0名被告人依法受到严惩,其中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王水军、徐景军、钱程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21年、17年。

  被告人王水军在2014年下半年至2018年3月间,先后纠集被告人蒋某、吴某、谭某、马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王水军为组织、领导者,以徐某、蒋某、马某为骨干成员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王水军等人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方式大肆聚敛钱财,非法获利113万余元,用于给组织成员购买作案工具、发放工资、租赁车辆、吃喝、住宿等开支,还为组织成员疗伤、摆平事端、安抚家属等支付费用。该组织在丹阳市区、延陵镇、司徒镇及周边地区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80余起,对丹阳市延陵镇、司徒镇和丹阳市区的赌博非法行业,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控制,对丹阳市延陵镇行宫一带的虾苗交易市场形成了有效控制。丹阳市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王水军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年;对骨干成员徐某、蒋某、马某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6年、14年6个月、12年,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1年的刑罚;对其他犯罪集团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至2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刑罚。该起案件系镇江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宣判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被告人徐景军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混迹江阴利港、璜土的赌场、棋牌室,以提供食宿、发放工资等方式网罗手下,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徐景军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缪树飞、程磊、杨庆永、刘建国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放水钱、设赌局诈赌等不法手段,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敛财270余万元,给被害人和有关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慑于该组织的淫威,被害人和群众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一些被害人听说被告人徐景军等人被抓,才敢重返家乡和家人团聚。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景军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非法买卖枪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至1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以被告人钱程为首的犯罪组织从2015年3月以来,先后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手段聚敛钱财,并有组织地实施妨害公务、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近百起,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该组织通过拉拢村干部、勾结控违人员形成非法利益链,垄断当地的商砼浇筑市场,掠取群众钱财,严重危害当地控违工作开展和政府执法公信力,给国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新沂法院经审理,依法对被告人钱程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7个月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被告人刘旺、伏家旋、吴振南、夏飞虎自2016年6月以来,在邳州市新河镇、八路镇及周边镇区通过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方式攫取经济利益,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在刘旺的指挥下,采取威胁辱骂、滋扰等手段,多次实施诬告陷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邳州法院依法对首要分子刘旺以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伏家旋等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的刑罚。

  被告人张垒从2016年开始便和被告人陈通、杨建等4人在泗阳县众兴镇汽配城一门市做无抵押、无担保的“空放”业务。2017年,被告人周子文等7人加入,且业务向山东菏泽、枣庄、济宁扩展。被告人张垒、陈通、杨建等12人在有组织地进行非法放贷、讨债过程中,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张垒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陈丹、陈通、杨建等6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虚构借款事实等方式实施诈骗4起,诈骗他人财物11万余元;以暴力、言语威胁、喷字喷漆、上门讨要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16起,敲诈勒索他人财物30余万元;以暴力、威胁、喷字喷漆、用喇叭喊骂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行为25起。泗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判处首要分子张垒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其他11名成员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7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5000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