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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包过”协议后未成功入学 培训班是否担责

发布时间:2019-06-14 16:55:27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陈东亚 周正东  |   责任编辑:DH020
案情简介:2016年,王某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写明:如培训后考核不通过,全额退款!王某在交纳22695元培训费后,“包过班”仅是一个培训班的称谓,其已经提供了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案情简介:2016年,王某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写明:如培训后考核不通过,全额退款!王某在交纳22695元培训费后,该培训中心出具《收据》。王某某孩子即在该培训中心参加培训。

  后在参加某中学小升初自主招生考试时,王某的孩子未被该校录取。王某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培训中心应当退还所有培训费。该培训中心认为,“包过班”仅是一个培训班的称谓,其已经提供了培训服务,故不同意退款。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培训中心退还全部培训费。

  法院审理:“名校包过班”并不仅仅是一个培训班的称谓,其包含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签订的《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中“不通过,全额退款”的约定系一项附条件的约定,协议约定的“不通过考试”情形出现后,某培训中心即应按照协议约定“全额退款”。故判决某培训中心返还王某培训费人民币22695元。

  法官点评:市场经济,诚信为本,教育培训机构在设定合同格式条款时,应当谨慎,既已签订“速成班”、“包过班”等相关协议,就应当依法履行合约义务,不应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违反合同约定。(陈东亚 周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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