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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中院举行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6-07 11:15:57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华威 赵大为  |   责任编辑:DH020
近日,淮安中院举行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近三年,淮安两级法院一审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及涉案人员数量升中有降,其中,2016年共审结非法集资案件11件17人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非法集资常见的犯罪手段有哪些?”“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哪些区别?”“公众如何防范非法集资?”5月29日下午,淮安中院举行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淮安中院举行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淮安中院举行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刑二庭庭长徐燕通报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

淮安中院举行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刑二庭副庭长汪青解读典型案例

淮安中院举行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闻宣传处副处长赵德刚主持发布会

淮安中院举行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参加本次发布会的媒体记者

  据发布会介绍,近三年,淮安两级法院一审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及涉案人员数量升中有降,其中,2016年共审结非法集资案件11件17人,2017年审结30件47人,2018年审结27件35人。今年1至5月份,全市两级法院一审审结非法集资案件7件14人,目前仍有12件27人正在依法审理中。在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人数动辄几十,多则上百人,其中有2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分别涉及3652人、4000余人。涉案金额从几十万元到上亿元不等,其中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有23件,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案件有4件,涉案金额最高的为80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金额达34.63亿元。两级法院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统一,惩罚犯罪与震慑犯罪相结合。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对涉案款额巨大,损失严重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3年来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9人,占比43.36%。在依法严格适用刑罚的同时,依法正确适用追缴犯罪所得或责令退赔等强制措施,及时挽回、尽量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紧接着,该院刑二庭副庭长汪青详细解读“高利息”融资吸收大额公众存款——被告人张某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以销售商品赠送积分获高额返利为诱饵吸收他人资金

  ——被告人陈某某与谷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利用P2P平台投资理财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林某某、张某、林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六起典型案例。

  中国网、交汇点、淮安日报等十几家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由该院新闻宣传处副处长赵德刚主持。(华威 赵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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