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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法院执行增殖放流 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18-06-04 09:15:18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张继龙  |   责任编辑:杜维一
6月2日,连云港中级法院和连云法院组织开展了两起非法捕捞案件的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执行活动,共放流中国对虾苗2042万尾,修复被四名被告人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

  6月2日,连云港中级法院和连云法院组织开展了两起非法捕捞案件的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执行活动,共放流中国对虾苗2042万尾,修复被四名被告人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连云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涛,连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仲润等参加活动。

  据悉,本次增殖放流活动的地点位于江苏省唯一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海州湾海洋牧场示范区内。为了确保放流虾苗的成活率,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及赣榆区海洋与渔业技术指导站等单位的渔业专家在增殖放流前,随机选取了部分虾苗,对其长度进行了细致测量,确保增殖放流的虾苗规格符合放流要求。连云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楠及民行部门检察人员现场监督放流。

  “今年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6月8日是第10个世界海洋日,在前夕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向全社会公开展示连云港法院修复性司法的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将绿色、环保的理念引向深入。”戴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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