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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快餐店爆炸令人惊魂:破墙开店安全第一

发布时间:2017-05-03 13:59:0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4月29日,南京夫子庙地区市民孙先生致电本报记者,投诉自家居民楼一楼破墙开店,店主使用液化气罐,很不安全。而就在此前3天,南京一快餐店发生爆炸

  4月29日,南京夫子庙地区市民孙先生致电本报记者,投诉自家居民楼一楼破墙开店,店主使用液化气罐,很不安全。而就在此前3天,南京一快餐店发生爆炸,其所在小区50多名居民向南京政务热线12345投诉,表示安全没有保障,希望政府彻查。

  楼下开店,危及楼上安全。这样的情形,并非南京独有。不管是商铺还是普通住宅,破墙开店应征求相关居民意见,如有安全隐患,政府监管必须跟上。

  “每天睡在炸弹上”

  孙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看到快餐店爆炸的新闻,想到楼下新开的烧饼店,一家人感到不安。

  4月26日,南京秦淮区世茂君望墅6幢104房快餐店液化气罐爆炸。当月27日,记者来到现场,发现涉事快餐店外已拉上警戒线,快餐店门面烧得只剩几根钢筋。快餐店附近临街的11家商铺,全部关门停业。

  “那天凌晨4点多,我听到一声巨响,房屋在晃动,当时就醒了,推开窗户一看,下面浓烟滚滚。我立即打119报警,询问需不需要撤离。接警人员说:应该是煤气包爆炸,可能会有二次或三次爆炸,必须撤离!我赶紧叫醒小朋友,刚给他裹上大被子,就听到第二声巨响。我的天啊,火柱直冲到10楼高!”世茂君望墅20栋1001室住户蔡大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心有余悸。

  周围居民告诉记者,当时快餐店店主刚开门,一打开电源就发生爆炸,现在店主还在重症监护室。

  记者找到世茂君望墅物业公司时,物业办公室正被不安的小区业主们包围。赶来的消防、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及物业公司、法律顾问和业主代表正紧急召开会议。业主代表提出三点要求:对受到影响的房屋进行全面检测,对房屋主体进行鉴定;取缔所有小区餐饮店;根据责任认定,对受到影响的业主给予相应赔偿。

  南京秦淮区海福巷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这家店证照齐全。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他们采取联合行动,排查临街11家店,一旦发现“黑钢瓶”,将勒令店主搬离。

  面对业主的指责,物业公司表示冤枉。公司发言人介绍,2015年,发生爆炸的6幢104室被业主租给别人开快餐店,物业发现后,于当年7月2日向业主发出整改通知单,但其置之不理。去年3月14日,物业又向该房屋业主出具告知函,提醒业主出租行为违反合同规定,督促租户停止经营,业主方没有执行。

  “出了这样的事,才知道原来我们每天睡在炸弹上。小饭店怎么就没人管?我们的生命谁来保障?”蔡大姐越说越气愤。

  “小区餐饮店爆炸,不是个例,附近的银龙小区也发生过,必须解决,不要一个还没解决,又发生新事故。”小区住户张大姐说。

  楼下开店,要不要问楼上意见

  此次世茂君望墅发生爆炸的餐饮店,是小区配建的商铺。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南京政务热线12345收到大量投诉,反映小区住宅改变居住功能,用于经营或其它非居住用途,存在安全隐患。南京市政务办政务热线管理处副处长蔡志培介绍,对于小区住宅改变居住性质引发的问题,市民反映较多,但很难解决,问题整改满意率不高。

  孙先生反映,南京建康路170号楼下住户破墙开店,楼下两家烧饼店,用的是液化气罐,一家小菜店,菜店私卖活禽,都有安全隐患,让人担心。

  家住秦淮区殷高巷小区吴先生反映,自家一楼业主做餐饮,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最可怕的是,餐饮店使用罐装液化气,万一发生泄漏或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查阅到,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有如下解释: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对“居改非”有明确规定: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在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范围内,业主除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并经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外,还须向房屋保障、规土、消防等部门办理有关行政审批等手续。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禁止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对“居改非”没有涉及。《条例》起草团队负责人、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广华介绍,至今未有任何法律明确禁止“居改非”,《物权法》也提出改变用途要“经利害关系人同意”。

  孙先生表示,自家楼下开店,没有谁征求过他的意见。4月28日,记者和本文案例涉及的投诉业主联系,均表示未有任何人前来征询意见。

  “居改非”不能影响公共安全

  小区住户“破墙开店”,既能开辟创业渠道,又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全部取缔不现实也没必要。关键是安全底线不能破。什么店能开、什么店不能开?开店需经什么程序?监管如何跟得上?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些问题还没找到答案。

  4月29日上午8点,记者来到孙先生投诉的南京建康路170号,只见临街两面一楼住户开了4家烧饼店,每家店面五六平方米。两家店前排着长队。一位老人说,两家店做的烧饼是老南京口味,刷了鸭油,味道好,价格还不贵。记者发现附近没有划设安置食品小摊贩的场所。

  陈广华认为,“破墙开店”提供大量低成本的创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也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但“居改非”不能影响公共安全,不能妨碍居民正常生活。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上海各区开展多次“居改非”专项整治,广受社会关注。陈广华认为,“居改非”和维护公共安全并不矛盾,针对面广量大的“居改非”,相关部门要摸底调查,有安全隐患的要整改,有扰民的要治理。对于居民投诉,应认真对待,该改的要改,该罚的要罚。

  文中案例所涉投诉业主均表示,对自己所反映的问题,当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环保等部门都说自己没责任,可安全隐患、油烟、噪声等问题究竟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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