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交通运输执法环境不断优化,乳山市交通运输局在全省范围内创新性开展“非法营运”案件保险抄告制度。该制度是指,对已经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当事人未按期主动缴纳罚款的非法网约车案件,依照《“非法营运”涉案车辆保险抄告制度》的规定,将涉案车辆信息及非法营运信息抄告给相关监管部门(威海银保监会乳山监管组),由监管部门通知各保险公司,将涉案车辆列为保险违约客户,由于营运车辆与非营运车辆的保险合同条款以及保费等完全不同,从而对其事故理赔和下一期保费等方面产生影响。
在网约车“非法营运”案件中,私家车辆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营运活动,作为一种私自改变车辆使用性 质的行为,实际上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因此,乳山市交通运 输综合执法大队积极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威海监管 分局乳山监管组协商,与多家保险公司讨论,建立合作。通过乳 山监管组,向车辆保险公司下发《非法营运车辆抄告函》;通过保险监管部门将非法营车辆抄告车辆保险公司,从而对非法营运 车辆在保险上给予限制。
该制度的实行,改变了交通运输部门在打击“非法营运”工 作中,普遍存在的手段措施缺乏、惩治力度小,除罚款外基本没 有其它约束措施的问题,避免了将所有案件全部申请司法部门强 制执行,增加诉讼成本、执行成本。在“非接触式执法”案件中, 通过推行“非法营运”案件保险抄告制度,使当事人主动缴纳罚 款率由之前的 10%提高到 72.7%,多数案件无需申请司法部门强 制执行即实现结案。(杨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