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分院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部署要求,松岭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主任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结合松岭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松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并根据征求意见及试运行情况进行了完善。
为使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落实落细,我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积极谋划、部署、落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讨论分析、研究部署业绩考评工作。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多次研究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的设置和计分规则的设定,在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细则》及《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时,广泛征求各部门及检察官的意见,最大限度地汲取检察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使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设置更合理更适用,真正做到“量身定制”。通过反复讨论、论证,考评指标和规则得到进一步完善。
检察官作为司法办案的主体,开展业绩考评,就是要把办案的标准和要求亮出来、严起来,引导推动检察官履职尽责,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把质量、效果的差距考出来、评出来,倒逼检察官自觉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对照考评找出差距和不足,通过努力来实现更好的办案质量和效果。把不能胜任办案、不能独立承担司法责任的检察官比出来、把员额退出来,让优秀的检察官觉得有动力,让不能胜任者有压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退的动态管理机制。
松岭院将继续充实完善考评指标,使考评体系不断趋向科学、合理、适用。通过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的运行,充分发挥业绩考评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将提升办案质量效果作为业绩考评的核心目标,引导树立正确的法律观、政绩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办案中,实现政治要求和业务建设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