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传言负债高达700亿元的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下称“中科建”)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经审计负债总额达371亿元。
近日,第一财经记者独家获悉的一份中科建债权申报通知书(下称“申报通知书”)显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受理中科建破产重整案,并于10月23日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中科建管理人。
法院要求债务人于2021年1月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案件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1月15日通过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
今年1月初,有媒体爆出中科建已被申请预重整,当时曝光的负债金额达到700亿元。10个月过去了,中科建从预重整进入正式破产重整阶段。
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破产重整与清算专业组牵头人路少红律师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预重整到破产重整意味着从非司法程序正式进入到由法院主持的司法程序。
路少红还表示,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债务人(破产企业)被管理人接管,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企业原管理层是否还继续协助管理人管理企业,取决于后续程序,管理层如继续履职,也应当在管理人监督下进行。
中科建的一家债权人在得知中科建正式进入重整阶段后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我们已经向法院申报了2.36亿元的债权,现在中科建进入正式破产重整,一旦进入破产程序,我们到底能获赔多少,接下来只能按照《破产法》追讨债务,按法规来办。”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第一财经记者试图联系中科建原管理层。中科建原总工程师熊祚森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目前已经离职,并且中科建领导班子已经解散,也不再履行管理,公司交给资产管理人处置。
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根据记者获悉的这份最新的申报通知书,据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科建资产总额275亿元,负债总额371亿元,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
在今年4月16日,中科建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透露,从今年1月2日到3月26日,管理人一共收到740份债权申报,涉及债权人2035名,涉及总金额699.23亿元。
“近700亿元债务应该是债权的申报金额,一般而言,破产债权申报时很可能会出现重复申报的情况,最终债权金额需要管理人核查;而审计一般是根据公司财务资料进行的,371亿元应该理解为目前审计核查下来的账面值。由于债权申报还在进行,债务到底有多少还不确定,最终要看管理人核查报告确认的金额。” 路少红表示。
中科建是一家由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全资持股的国有企业,成立于1991年,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国企的性质在其破产重整中是否有特殊含义?中科建破产又是否会牵连到其母公司?
路少红律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就目前案例和司法实践上看,全民所有制企业这一企业性质对于企业借款的清偿没有特别影响。
“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上述法律的司法解释,当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公司股东要在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非公司企业法人参照上述规定,要看当时出资情况,如上级单位已经出资到位了,且未对破产主体提供担保,则不会波及它的母公司。”路少红说。
正式进入破产重整后具体将怎样操作?路少红表示,破产重整是通过引入外部投资人的方式,通过债权人大会表决确认的重整计划草案(也可以理解为债权人达成的一种分配方案)最终处理债务人(破产企业)现有债务问题,债权人依照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受偿后,债务人重新回归市场,完成“重生”。而如何具体清偿要看重整计划草案。
巨额负债或因大量“挂靠子公司”
2012年之前,中科建主要从事建筑施工承包,并未涉足其他领域,企业基本没有融资贷款。2014年10月1日,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顾玮国由副总经理岗位升任为总经理,此后用时4年,中科建业务扩展到房地产、新材料、城市配套服务、文旅、贸易、能源、汽车、生物制药等多个领域,其子公司的数量也呈现出指数级增长的态势。
根据启信宝提供的数据,目前中科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达到418家,但其员工规模却只有179人。
经过几年的“蒙眼狂奔”,中科建首次在2018年5月曝出资金链断裂,公司业务濒临崩溃。
曾有媒体报道,中科建的债务问题像滚雪球一样迅速扩张的部分原因是其分公司、子公司中相当一部分与中科建为“挂靠”关系,他们看中的是中科建的国企身份,在融资时,“中科建”体系下的公司互相担保,凭借“中科院行政管理局”的背景获得投资人的信任。这些挂靠公司对外融资一旦不能如期还款,中科建就可能面临财务危机。中科建对其子公司的管理也相当薄弱。
在中科建第一次预重整大会中,管理人曾披露:“2019年12月24日,管理人在进驻中科建的第一时间对部分印章证照进行了接管,截至目前,管理人已接收中科建(包括分公司)印章89枚,证照57份。”这也意味着,中科建大部分子公司和分公司没有上交印章和证照。
中科建也曾因股东资格问题与其旗下子公司发生诉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