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新都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据悉,该案当庭宣判,开庭过程仅13分钟。“实在太快了。”原告王某非常满意。
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诉讼标的额2400元,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规定。据悉,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改革,是新都法院今年一项重要的改革工作。“小额诉讼程序通过简化审理方式、一审终审等制度设计,实现推动普惠司法、减低诉讼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新都法院审管办相关人员介绍。
为全面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改革,3月31日,新都法院印发了《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是根据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的,针对解决现实中‘法官不敢用、当事人不愿用’的问题做出了有益尝试,非常具有操作性。”
实施细则中,详细罗列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类型,规范了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案件流程,让法官能有规可依;明确了法院和法官的释明告知责任,规范了程序转换流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小额诉讼程序,本来我是不懂的,但经过阅读告知书、听取法官的讲解以及立案大厅处处可见的宣传栏,现在我完全弄懂了。”王某说道。
据介绍,为落实实施方案,新都法院在立案大厅内设置小额诉讼专题宣传栏,放置小额诉讼指南;制定《小额诉讼推荐适用确认书》《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等列明当事人答辩举证期限、送达、管辖、审理方式、一审终审、再审权利等事项的法律文书;成立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研究小组,专门解决实际运行中的困难问题,形成“问题反馈——问题解决——归纳总结”流程机制,同时明确全流程运行不超过3天。
截至8月14日,新都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6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705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17.05%,比去年同期增长14.44个百分点;小额诉讼平均审理天数 23.19天,比去年同期减少4.2天,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改革成效初显。(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